(二)人员配置
医务社工配置,综合性医院按照每300-500张床位配备1名专职医务社工,儿科、精神卫生、肿瘤、康复等专科医院每100-300张床位配备1名专职医务社工。医务社工一般应具有社会工作或相关专业大专及以上学历,取得社会工作者职业水平证书,并需参加医学相关知识培训。现阶段,允许具有大专及以上学历的卫生专业人员,通过社会工作相关知识培训后转入医务社工岗位,2015年前须取得社会工作上岗资质。
(三)工作职责
综合运用个案工作、小组工作、社区工作等社会工作方法,结合医疗卫生服务特点,开展形式多样的医务社会工作服务。综合性医院和普通专科医院医务社工以面向患者及家属健康干预、心理支持和调适医患关系为主;精神卫生方面医疗机构医务社工以针对特殊疾病干预和提升患者社会适应为主。一般工作职责包括以下几个方面:
1、主动发现、筛选和处理转介的个案;协助患者和家属利用医院服务并提供咨询;评估患者社会及心理状况并及时干预;协助医务人员开展健康教育。
2、协助制订患者入院和出院计划,配合医务人员对诊疗提出建议;配合开展双向转诊;参与医疗机构的发展规划和管理过程;积极预防医患纠纷。
3、为患者寻求广泛的社会支持;整合社区资源,与家庭医生制相结合开展社区工作;组织管理医院志愿者。
4、对医务人员进行心理疏导与支持,减轻其心理压力。
(四)人才培养
1、完善学历教育制度。探索在部分高校社会工作专业下设立医务社会工作方向,培养兼备医学知识和社会工作技能的人才。在有条件的高校开展医务社会工作研究生教育。建立和完善医务社会工作实习基地,建立学校和医疗机构联合培养医务社工的平台。
2、鼓励开展转岗培训。按照医务社会工作岗位设置要求,对于尚未取得社会工作资格证书但实际在岗的和拟转岗的人员,通过分层、分批培训,掌握社会工作知识和技能,提升专业化水平。到2015年,逐步做到医务社工全部持证上岗。
3、健全继续教育制度。将医务社工作为专业系列纳入医学继续教育体系,联合民政、教育等部门对已取得资质的从业人员,落实常规继续教育,不断提高专业素质和业务能力。
四、工作措施
(一)加强组织领导
建立医务社工推进工作联席会议制度,由市卫生局、市民政局、市人社局、市教委等部门组成,统筹协调医务社会工作发展的重大问题。市卫生局负责组织协调、总体推进及业务指导;市民政局要将医务社工人才作为重要的社工人才从面上加以推进,并配合市卫生局开展业务培训等业务管理;其他相关部门各司其责,合力推进。各区县卫生、民政部门要高度重视医务社工人才队伍建设,按照总体部署要求,积极推进本地区医务社会工作的有序发展。有条件的区县可探索发展医务社工师事务所。