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山东省人民政府关于贯彻国发(2011)38号文件做好清理整顿各类交易场所工作的意见


  (二)自查自纠阶段(3月11日-31日)

  1.各市政府、省有关部门根据工作实际对本区域、本行业各类交易场所的有关情况进行详细调查摸底,摸透情况,全盘掌握,并根据清理整顿要求进行自查自纠,自查重点是有关交易场所审批、备案情况,产品设计及交易制度安排情况,管理制度建立、落实情况。对发现的问题自行整改。

  2.各类交易场所要严格对照本方案中确定的清理整顿重点内容进行自查自纠,认真查找自身存在的问题,制定整改措施,明确整改时间,并上报自查结果,填写承诺书。逾期没有上报的交易场所一律视为非法并依法予以取缔,工商部门一律不予办理年检等工商行政管理事项。

  各级、各有关部门按照职责分工,督促各类交易场所认真搞好自查自纠。对已登记的各类交易场所应逐级上报到省清理整顿各类交易场所领导小组进行审查。

  (三)重点检查阶段(4月1日-5月15日)

  1.在自查自纠的基础上,各市政府、省有关部门组织有关人员对交易场所进行检查,摸清底数,建立交易场所监管档案和诚信档案;对监督检查中发现的问题,逐一提出整改意见,督促限期进行整改;对监督检查中发现的违法违规行为,严格依法进行查处、纠正。各市政府、省有关部门及时上报核查报告。

  2.省政府组成督查小组对全省清理整顿情况进行督查,督导结果予以通报。

  (四)总结验收阶段(5月16日-6月5日)

  各市政府、省有关部门认真总结清理整顿交易场所工作取得的成效与不足,提出长效管理措施,向省清理整顿各类交易场所领导小组办公室(省金融办)提交专项清理整顿工作报告。总结活动开展情况,巩固已经取得的整治成果。各市政府、省有关部门要采取相应措施落实责任,确保整个清理整顿工作取得实效,严防工作流于形式和走过场。

  (五)建章立制阶段(6月6日-30日)

  1.总结交易场所清理整顿的工作经验,推进各类交易场所制度建设,完善监管体制机制,探索建立各类交易场所规范发展长效机制。

  2.各市政府、省有关部门建立健全交易场所信息系统,完善对所辖(所属)交易市场运行情况的动态监测。

  四、加强领导,密切协作

  为加强对清理整顿交易场所和规范市场秩序工作的组织领导,形成既有分工又相互配合的工作机制,省政府成立省清理整顿各类交易场所领导小组(以下简称省领导小组)。省领导小组的主要职责是,负责组织领导全省各类交易场所的清理整顿工作;研究拟订清理整顿各类交易场所的规章和政策文件;联系清理整顿各类交易场所部际联席会议;统筹协调、督促、指导各有关部门、各市政府开展各类交易场所清理整顿工作;组织有关部门对各类交易场所涉嫌违法证券期货交易活动进行性质认定,存疑的提请部际联席会议及中国证监会依法出具认定意见并报省政府;督导各市政府和有关部门建立对交易场所和交易产品的规范管理制度;对有关交易场所提出清理整顿意见,保留的交易场所提交省政府审批;对拟新设的交易所提出意见,并报省政府审批;将省政府拟批准设立的交易所上报部际联席会议,并做好沟通、汇报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设在省金融办,承担领导小组日常工作。省金融办会同山东证监局等部门负责股权、产权、物权等带有金融属性的权益类交易场所的清理整顿工作。省发展改革委、经济和信息化委负责清理整顿交易场所涉及相关产业政策的制订、协调工作。省科技厅、知识产权局牵头负责技术、知识产权、专利类交易场所的清理整顿工作。省公安厅负责各类交易场所涉嫌犯罪案件的协调、指导、查处、督办工作,并做好与金融办、证监、工商等部门的工作衔接。省监察厅负责对参与、支持交易场所涉嫌犯罪活动的涉案机关和公职人员的查处工作等。省财政厅负责协调清理整顿活动的经费保障工作,完成省领导小组交办的清理整顿各类交易场所活动的有关事项。省商务厅负责按照大宗商品交易市场管理的要求,开展对大宗商品中远期交易市场清理整顿工作的监督、检查和指导。省国土资源厅牵头负责土地、矿产类交易场所的清理整顿工作。省农业厅牵头负责有关农业类交易场所的清理整顿工作。省文化厅会同省委宣传部等部门负责有关文化、艺术、文物类交易场所的清理整顿工作。省环保厅牵头负责环保类交易场所的清理整顿工作。省国资委负责国有产权交易场所的清理整顿工作。省工商局负责提供已登记交易场所名单,按照领导小组的审查意见对已登记的交易所进行规范,严把交易所企业登记准入关;配合相关部门对开展非法权益类、合约类交易行为,以及对不合法、不合规广告进行查处和打击。省法制办负责清理整顿过程中的有关法律事务的办理,引导社会公众增强法律意识。人民银行济南分行、山东银监局、山东保监局负责指导、协调金融机构不得为违法证券期货交易活动提供承销、开户、托管、资金划转、代理买卖、投资咨询、保险等服务;并督导已提供服务的金融机构及时开展自查自清,做好善后工作;负责对从事信贷、保险、黄金等金融产品违法交易的交易场所的性质认定工作。山东证监局负责与中国证监会的沟通、协调,提供技术支持,配合省有关部门做好清理整顿相关工作。省委宣传部负责加强对社会公众的宣传教育,广泛利用报纸、电视、广播、互联网等媒体,剖析典型案例,增强公众的风险意识和辨别能力;积极采取有效措施,正确引导社会舆论,防止媒体刊登虚假广告误导公众。省法院负责违法犯罪交易场所案件的审判、执行工作;负责向省领导小组及有关部门提出清理整顿工作的法律意见和司法建议。省检察院配合省领导小组及有关部门做好清理整顿工作所涉及刑事案件的检察工作;负责对违法犯罪交易场所案件涉及人员的审查逮捕、审查起诉以及诉讼监督工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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