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南宁市食品药品监督管理局关于印发《南宁市食品药品监督管理局乡科级副职领导职位竞争上岗工作实施方案》的通知

  (三)组织笔试(1月9日上午)
  笔试题目根据《党政领导干部公开选拔和竞争上岗考试大纲》规定,由专家组负责命制笔试试题和阅卷等工作(笔试试题总分100分)。
  竞争上岗笔试地点由局竞争上岗办公室负责安排,并具体通知参加笔试人员笔试时间、地点和有关注意事项,笔试成绩由竞争上岗办公室通知到参加笔试个人。
  (四)组织面试(1月11日)
  根据笔试成绩,从高到低按1︰2比例进入面试。面试试题及面试评分表根据职位的特点及条件,参照结构化面试的要求(评分表设计总分为100分),由专家组按规定组织命制。
  由竞争上岗办公室具体通知参加面试人员面试时间、地点和有关注意事项。面试由评委组负责评分,评委组成员为7人,由单位领导、人事部门工作人员和外请有关专家组成。竞争者通过抽签决定面试顺序,面试成绩当场公布。
  (五)民主测评(1月13日)
  笔试和面试结束后,对竞争者进行民主测评。民主测评工作在市局机关在职在编人员中采取无记名的形式进行,参加民主测评人数须达到应参加人数的80%以上。
  (六)组织考察(1月13日至1月14日)
  竞争上岗工作领导小组对竞争者笔试、面试、民主测评等情况,按笔试和面试成绩占50%,平时业务能力、工作表现和群众基础占50%的比例计算,按照该职位1:1的比例,从高到低确定考察人选,并公布入围人员名单。
  考察工作要注重干部德的考察,重点考察干部政治品德、职业道德、工作实绩等情况,并征求纪检(监察)部门意见。考察工作组成员不得少于2名,采取考察预告、民主测评、个别谈话的方式进行,考察结束后形成考察材料,考察成员在考察材料上签名。
  (七)任职
  局党组根据竞争者笔试面试成绩、民主测评的结果和考察情况,集体讨论研究、决定拟任人选。拟任人选在局机关和城区分局进行公示7天,公示无异议的,报市公务员管理局备案后办理任职手续。
  属晋升职务的,任职实行一年试用期,试用期间,享受相应待遇。试用期满,经考察合格者,正式办理任职手续,任职时间从试用期起计算;不合格者,另行安排工作。
  七、纪律与监督
  (一)竞争上岗工作在局党组领导下,由局竞争上岗领导小组组织实施。
  (二)竞争上岗必须严格执行《党政领导干部选拔任用工作条例》及《南宁市机关科级领导职位竞争上岗工作实施意见》,并遵守下列纪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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