三、全面推进行政权力公开工作,深化政务公开,加强监督检查
(一)全面推进行政权力公开透明运行。一是做实委办局权力公开透明运行工作。从行政权力事项的网上公开向网上运行延伸,重点推进权力事项的网上办公、网上监管;从行政审批向行政处罚延伸,推进新区环保局行政处罚网上办公系统建设,并逐步向其它有行政处罚权的单位推广;从一般事项监管向资金资产专项监管延伸,加大推进财政性、社会公共性资金使用和规划审批等重点领域权力运行的电子监管。二是做深街镇权力公开透明运行工作。逐步扩大网上办公事项范围,将社区事务受理中心办事项目纳入系统监管;强化财政资金监管系统运用,用电子化手段加强对资金使用的全过程监管。三是形成权力公开透明运行的长效机制。建立健全权力事项增改废、定期通报、效能评估和问责制度。四是加强市民中心及功能区、街镇等的社区事务受理服务中心建设。通过拓展服务领域、优化工作流程、改善软硬件环境,使之成为集政务公开、行政审批、信息发布、投诉受理为一体的综合服务平台,进一步提高行政服务水平。
(二)进一步加强政府信息公开工作。认真贯彻国家《
政府信息公开条例》、《
上海市政府信息公开规定》,按照市政府《关于进一步加强政府信息公开工作的若干意见》(沪府发[2009]20号)的要求,处理好公开与保密、主动公开与依申请公开、内部管理与外部监督、抓机关与带系统等的关系,切实解决政府信息公开工作中的突出问题。
(三)认真做好扩大内需、保持经济平稳较快增长政策落实过程中的公开工作。一是以扩内需、保增长的各项政策措施落实及管好用好政府投资为重点,始终把公开透明的要求贯穿于投资项目实施和项目资金使用的全过程。二是坚持工程项目规划、立项的公开工作,重大项目决策前积极听取各方面的意见和建议。三是做好工程项目审批、招标和建设中的公开工作。建立健全政府投资项目公示制度,除涉及国家秘密的项目外,凡是政府投资的项目,要向社会公示,确保资金规范透明使用。
(四)扎实做好街镇等基层政务公开工作。重点做好五方面事项的公开:一是中央、市和新区关于推进农村改革发展、强农惠农政策及落实情况,惠农资金、物资的管理使用分配情况。二是年度财政预算及执行情况、上级下拨的专项经费及使用情况,集体资金资产资源管理、征地补偿、涉农补贴、扶贫救灾资金等事关群众切身利益事项。三是动拆迁政策、补偿标准及结果,工程项目招投标及社会公益事业建设情况。四是农村基层民主选举、决策、管理和监督制度及涉农法律法规。认真做好化解社会矛盾和处理重大事故事件的公开工作,提高透明度和公信力。五是基层站所办事职责、依据、条件、程序、期限、结果等;执收执罚部门的收费、罚款标准和收缴情况等。三季度,要以扎实有效的工作,迎接全市的区县基层政务公开工作情况普查活动。
(五)加大公共企事业单位办事公开力度。行业主管部门要结合实际,指导相关公共企事业单位编制好办事公开目录和指南,进一步规范服务行为。重点形成教育、医疗卫生、供水、供电、供气、电信、公共交通等行业的工作规范,包括公开内容、公开形式、价格听证和咨询、收费项目的内容、依据、标准等内容和服务承诺、办事项目、办事依据、办事时限、办事程序、收费标准、办事结果、监督渠道等信息的公开。积极推进网上办事,提高办事公开工作的综合效应和整体水平。