上海市浦东新区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转发浦东新区纠风办《浦东新区2009年纠风和政务公开工作意见》的通知
区政府各委、办、局,各功能区域管委会,各直属公司,各街道办事处、镇政府:
现将新区纠风办制订的《浦东新区2009年纠风和政务公开工作意见》转发给你们,请结合实际贯彻实施。
二ΟΟ九年六月二十三日
浦东新区2009年纠风和政务公开工作意见
按照区委、区政府推进反腐倡廉建设的总体部署,为扎实推进纠风和政务公开工作,根据《2009年上海市纠风工作实施意见》(沪府办发〔2009〕12号)和《2009年上海市政务公开工作实施意见》(沪府办发〔2009〕13号)要求,现制定实施本意见。
一、认真开展专项治理,切实解决损害群众利益的突出问题
(一)继续规范教育收费,巩固治理工作成果。一是严格规范义务教育办学行为。加大政府投入,确保教育专项经费落实到位;继续实施招生“阳光工程”,巩固公办普通高中招收择校生执行“三限”(限分数、限人数、限钱数)政策的成果。二是探索建立符合新区实际的规范教育收费制度体系。修订学校代办服务性收费等制度规定,全面落实
教育收费公示制度,加强学校收费工作管理。三是严格责任追究。认真抓好2008年市、新区清理检查和测评实例调查中发现问题的整改工作;严肃查处违规招生、违规收费等行为,对典型案件公开曝光。
(二)大力纠正医药购销和医疗服务中的不正之风,构建和谐医患关系。一要认真落实医药卫生体制改革各项措施。严格落实医院院长行风建设责任制,全面实施医务人员医德考评制度,制定医疗卫生系统违法违纪行为处分规定。二要积极促进建立覆盖城乡居民的职工基本医疗保险、城镇居民基本医疗保险、新型农村合作医疗和医疗救助制度,完善医保结算办法,深化社区卫生服务综合改革。三要进一步健全医疗收费管理制度,规范医疗机构药品采购行为。开展医疗服务收费和药品价格执行情况专项检查,纠正乱加价、乱收费行为。四要建立健全防治医药购销领域商业贿赂长效机制。进一步规范药械集中招标采购工作,严厉打击非法行医和虚假违法医药广告。
(三)继续规范物业服务行为,进一步提高服务质量。一要健全住宅物业管理齐抓共管的格局。继续推进《新区加强住宅小区综合管理三年行动计划》,建立健全住宅小区综合管理联席会议制度。二要积极推进“迎世博”市容环境整治600天行动计划,继续加大旧住房综合整修力度,改善旧住宅小区居住环境和居住条件。加强物业企业诚信承诺服务和招投标工作,形成物业服务企业优胜劣汰的竞争机制。三要进一步规范住宅物业管理服务从业人员的行为,加强业务技术培训,建立住宅小区物业服务呼叫平台。四要巩固物业收费专项治理成果,着力解决维修不及时、服务不规范等突出问题。定期开展专项检查,对典型案例公开曝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