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上海市浦东新区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转发新区社发局《浦东新区预防和控制甲型H1N1流感工作方案(暂行)》的通知

  (3)进一步开展预防性健康教育,开通甲型H1N1流感防治热线,向全社会提供防治甲型H1N1流感相关知识的咨询,对街道(镇)及大型单位进行人员培训。
  4.Ⅱ级疫情
  (1)立即调整、扩大监测点设置,本区所有综合性医疗机构均作为监测点,实行每日“零报告”制度。
  (2)区疾控中心按照职责分工,对甲型H1N1流感病例进行流行病学调查、疫点消毒,追踪确定接触者,开展医学观察。
  (3)全面开展对医疗机构、疾控机构、公共场所、学校、托幼机构、集中式供水单位以及消毒产品生产、经营、使用等单位的监督执法工作。重点加强对甲型H1N1流感监测点医疗机构的监督执法工作。强化对甲型H1N1流感标本检测实验室的监督执法工作,防止实验室感染的发生。加强对预防控制甲型H1N1流感的各项措施的督查和评估。
  (4)加强针对疫情的健康教育,主要措施为将预防甲型H1N1流感健康教育工作列入基层考核内容;强化甲型H1N1流感易感人群的健康教育。
  5.Ⅰ级疫情
  (1)在区政府的统一指挥下,社会各部门共同参与,采取综合性预防控制措施。
  (2)对病人进行隔离治疗,积极组织医疗救治,降低病死率。
  (3)新区所有综合性医疗机构均作为监测点,实行每日“零报告”制度。
  (4)区疾控中心按照职责分工,对甲型H1N1流感的病例、接触染疫动物的人员加强流行病学调查工作。开展疫点消毒,追踪确定接触者,开展医学观察。
  (5)区疾控中心按职责分工、组织专业人员开展甲型H1N1流感的实验室监测和检测。
  (6)强化健康教育工作,扩大健康热线服务,增加求助内容;针对重点人群举办有针对性的预防甲型H1N1流感的知识和技能讲座;配合政府的行政社会动员,大规模启动人际社会动员。
  (二)分级措施实行原则
  分级控制措施实行分级递进原则,进一级则涵盖前一级的各项措施。
  五、相关委办局职责
  社会发展局:组建甲型H1N1流感防治工作小组和专家咨询小组,为甲型H1N1流感的预防控制技术决策提供参考建议。全面制定、部署专业预防控制措施。定期组织对辖区内医疗卫生机构开展甲型H1N1流感各项防控措施的落实情况进行督查,包括对组织领导、技术措施、医疗设施、物资准备和教育培训等情况的督导,对不符合要求的提出督导意见。
  组织开展群众性爱国卫生运动,定期组织有关部门落实环境卫生整治工作,开展消毒、灭蝇、灭鼠等除害工作,在郊区应开展人、畜粪便无害化处理。
  公安分局:协助做好疑似病例、确诊病例及其密切接触者按规范开展隔离治疗及医学观察;必要时,协助追踪密切接触者相关居住信息,以便开展医学观察;做好社会面上安全稳定工作。
  经(农)委:根据疫情需要,协调宾馆酒店提供集中医学观察场所,并按规范落实集中医学观察、消毒隔离等防病措施。协同做好物资保障,落实相关防病物资组织生产与调配。做好动物疫情监测与控制,并及时将相关信息与卫生行政部门进行沟通。
  外办:协同专业部门做好外籍人士生活及诊治调查工作;协调相关使(领)馆做好外籍人员安抚工作以配合专业防范措施的实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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