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上海市浦东新区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转发新区社发局《浦东新区预防和控制甲型H1N1流感工作方案(暂行)》的通知

上海市浦东新区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转发新区社发局《浦东新区预防和控制甲型H1N1流感工作方案(暂行)》的通知


区政府各委、办、局,各功能区域管委会,各直属公司,各街道办事处、镇政府:
  新区社发局关于《浦东新区预防和控制甲型H1N1流感工作方案(暂行)》已经区政府同意,现转发给你们,请认真按照执行。

  二ΟΟ九年五月四日

  浦东新区预防和控制甲型H1N1流感工作方案(暂行)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传染病防治法》、《卫生部应对流感大流行准备计划与应急预案(试行)》、《中华人民共和国卫生部公告(2009年第8号)》及《上海市预防和控制人感染猪流感工作方案(暂行)》等文件精神,制定本预防控制工作方案。随着疫情及防治工作进展,本方案应作相应调整。
  一、防治原则
  (一)预防为主
  保持高度警惕,加强对甲型H1N1流感的监测;落实“早发现、早报告、早隔离、早治疗”的防治工作策略,及时控制疫情。开展健康教育,提高群众防病意识。
  (二)科学防治,依法防治
  充分发挥科学防治在病例诊治、疾病病因分析、控制措施中的作用,将科学理论知识运用在甲型H1N1流感的防治工作中。
  严格贯彻落实《传染病防治法》及相关法律法规的规定,切实保障甲型H1N1流感防治工作有序、有力、有效开展。
  (三)分级控制,有效应对
  按照分级处置原则,实施分级控制措施,将甲型H1N1流感疫情分为准备阶段、Ⅳ级、Ⅲ级、Ⅱ级、Ⅰ级五级。
  本市甲型H1N1流感防治按照疫情分级采取相应措施。出现第二级及以上甲型H1N1流感疫情时,按照上海市应对流感大流行预案Ⅲ级及以上的规定采取措施。疫情或病例发生后,如21天内未发生新的疫情或病例,可视疫情变化作相应调整。
  二、组织领导
  成立以区政府主要领导任组长、区委副书记和分管区长任副组长的领导小组。领导小组下设指挥部,由分管区长任总指挥,相关委办局领导任副总指挥,指挥部设在社会发展局。
  三、主要防治措施
  (一)加强监测
  浦东新区疾病预防控制中心(以下简称区疾控中心)负责制定本区甲型H1N1流感监测方案(见附件1),负责组织实施、技术培训、质量控制和信息分析。
  1、疫情监测
  区疾控中心收集国内外甲型H1N1流感的发病动态和防治工作情况,了解国内外及周边省市的甲型H1N1流感疫情动态信息,收集本市及本区疾病监测动态和相关信息,并及时进行汇总分析,供有关部门参考。
  区疾控中心定期汇总分析甲型H1N1流感监测和疾病报告信息,统计发热病例以及可疑病例、疑似病例、确诊病例数,汇总疫情处理情况,并向同级卫生行政部门提出综合分析报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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