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上海市浦东新区人民政府关于浦东新区住宅小区首次业主大会筹备组人员组成的通知

上海市浦东新区人民政府关于浦东新区住宅小区首次业主大会筹备组人员组成的通知
(浦府综改〔2010〕2号)


区政府各委、办、局,各开发区管委会,各直属公司,各街道办事处、镇政府,世博核心区配套工作指挥部、川沙新镇:
    为了规范和加快推进住宅小区业主大会组建工作,推进业主大会、业主委员会规范化建设和属地化管理,根据上海市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关于促进和保障浦东新区综合配套改革试点工作的决定》,现就浦东新区住宅小区首次业主大会会议筹备组人员组成作如下试行规定:
首次业主大会会议筹备组由业主代表、建设单位代表、街道办事处(镇人民政府)代表和居民委员会代表组成。筹备组组长由街道办事处(镇人民政府)代表担任,副组长可由居委会主任担任。
  特此通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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