五、保障措施
(一)加强领导,落实责任
为确保此项工作顺利推进,成立浦东新区全科医师家庭责任制试点工作领导小组:
组 长:张恩迪 副区长
副组长:孙晓明 马嘉楠 王德宝
领导小组下设办公室(设在区卫生局)。
(二)部门协同,保障监督
1、卫生行政部门:建立工作协调机制,全力支持改革推行。起草实施意见、实施方案和预算方案,建立团队选拔、绩效考核和奖惩制度的科学指标体系。加强对试点工作的督查,做好评估和阶段性总结,及时调整试点方案,根据试点情况推广改革措施。
2、财政部门:根据社区卫生服务中心收支两条线预算管理要求,在部门预算中落实相关工作经费。对资金的使用进行监督,并对改革的进展加强绩效考核。
3、人保部门:完善全科医师及其他全科医务人员的入社区卫生事业编制手续。根据政策合理核定各试点单位配套医保额度。
4、街道办事处、镇政府:配合社区卫生服务中心进行宣传推介,协助收集原始资料,对于改革中涉及社区公共服务的措施予以支持。
(三)加强宣传,广泛参与
充分发挥广播、电视、报刊、网络等新闻媒体作用,积极提高居民健康意识,加强与镇政府、街道办事处、村(居)委会等基层管理组织和辖区单位的协调与沟通,争取支持,引导居民自觉自愿签约。
(四)团队建设,提高能力
开展现有全科医师及全科团队培训,使其充分了解相关理念、工作要求和工作内容,掌握信息化技术。鼓励单位非全科医师接受全科执业培训并进行执业注册,制定优惠措施吸纳经过全科医生规范化培养的毕业生,开展社会招聘,补充全科服务队伍,提高服务能力。
(五) 经费落实,编制保障
各有关部门积极配合,按照相关要求,落实人员待遇和专项经费,完善预算制度。经费的拨付应当与全科团队服务的数量和质量等考核结果挂钩。
(六)认真总结,及时通报
各有关单位要重视发掘试点过程中出现的典型案例,收集相关数据和信息,认真整理、分析,及时汇报,及时反馈,便于政府部门调整方案,全面推开。
六、试点时间
试点从2010年11月1日起实施。2011年5月1日至5月15日完成中期考核评估及方案调整。2011年11月1日起至11月15日完成整年考核,并制定下一步推进方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