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搜网--中国法律信息搜索网
上海市浦东新区人民政府办公室转发区卫生局等三部门制订的浦东新区关于推进全科医师家庭责任制试点工作的实施意见的通知

上海市浦东新区人民政府办公室转发区卫生局等三部门制订的浦东新区关于推进全科医师家庭责任制试点工作的实施意见的通知
(浦府办〔2010〕78号)


区政府各委、办、局,各开发区管委会,各直属公司,各街道办事处、镇政府,世博核心区配套工作指挥部、川沙新镇:
  区卫生局、区财政局、区人保局制订的《浦东新区关于推进全科医师家庭责任制试点工作的实施意见》已经区政府同意,现转发给你们,请认真按照执行。

上海市浦东新区人民政府办公室
二○一○年十一月四日

  浦东新区关于推进全科医师家庭责任制试点工作的实施意见

  为深入贯彻落实《中共中央国务院关于深化医药卫生体制改革的意见》(中发〔2009〕6号)和《国务院关于印发医药卫生体制改革近期重点实施方案(2009-2011年)的通知》(国发〔2009〕12号)精神,深化社区卫生服务综合改革,转变服务模式,控制医疗费用不合理增长,促进浦东新区基层医疗卫生服务网络规范化、标准化、信息化发展,满足群众日益增长的基本卫生服务需求,特制定本实施意见。
  一、指导思想
  以科学发展观为指导,按照国家深化医药卫生体制改革总体要求,在浦东新区部分地区试点“全科医师联家庭、全科团队入社区”新模式,为居民提供连续、基本、综合和个性化的医疗卫生服务,扩大全科团队服务内涵,积累经验并逐步推广,最终实现区内居民的健康管理,有效解决群众“看病难、看病贵”现象。
  二、基本原则
  (一)政策引导、自愿签约
  坚持政府主导、部门协作、社会参与,积极引导试点地区居民自愿签约,形成社区卫生契约服务的良好社会氛围。
  (二)突出重点、循序渐进
  深入调研,科学分析,确定试点地区、重点人群和重点疾病,并逐步扩大至对全人群的全程健康管理。
  (三)服务规范、内容明确
  推进试点地区全科团队服务规范化建设,以目标为导向,明确服务内容,完善服务流程,实现全科团队与居民契约服务关系,形成家庭健康管理的良性互动。
  (四)资源整合、信息共享


第 [1] [2] [3] 页 共[4]页
上面法规内容为部分内容,如果要查看全文请点击此处:查看全文
【发表评论】 【互动社区】
 
相关文章