上海市浦东新区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转发新区重大动物疫病防治指挥部制订的浦东新区高致病性禽流感防治应急预案的通知
(浦府办〔2010〕16号)
区政府各委、办、局,各开发区管委会,各直属公司,各街道办事处、镇政府,世博核心区配套工作指挥部、川沙新镇:
浦东新区重大动物疫病防治指挥部制订的《浦东新区高致病性禽流感防治应急预案》已经区政府同意,现转发给你们,请认真按照执行。
特此通知。
上海市浦东新区人民政府办公室
二○一○年三月十三日
浦东新区高致病性禽流感防治应急预案
禽流行性感冒(简称禽流感,AI)是由正粘病毒科流感病毒(属A型流感病毒)引起的禽类烈性传染病。其中高致病性禽流感(HPAI)被国际动物卫生组织(OIE)列为A类动物疫病,我国将其列为一类动物疫病。
根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动物防疫法》、《
全国高致病性禽流感应急预案》、农业部《高致病性禽流感防治技术规范》和《上海市高致病性禽流感防治应急预案》,为确保在发生高致病性禽流感疫情时及时、迅速、高效、有序地进行应急处理,保障养禽业的健康发展和人民健康安全,促进经济社会发展,维护社会稳定,制定本预案。
一、疫情的确认和分级
(一)高致病性禽流感的确认
区动物疫病预防控制中心接到禽流感疫情报告后,按以下诊断指标和程序进行诊断和疫情报告。
1、诊断指标
(1)临床诊断指标
①急性发病死亡;
②脚鳞出血;
③鸡冠出血或发绀、头部水肿;
④肌肉和其他组织器官广泛性严重出血。
(2)血清学诊断指标
①H5或H7的血凝抑制(HI)效价达到24及以上;
②禽流感琼脂免疫扩散(AGP)试验阳性(水禽除外)。
(3)病原学诊断指标
①H5或H7亚型病毒分离阳性;
②H5或H7特异性分子生物学诊断阳性;
③任何亚型病毒静脉内接种致病指数(IVPI)大于1.2。
2、结果判定
(1)临床怀疑为高致病性禽流感
符合临床指标①,且至少符合临床诊断指标②、③、④之一。