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武汉市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做好2012年服务企业工作的通知

  (五)开展帮助企业开拓市场活动。市商务局等部门要加大服务企业“走出去”工作力度,通过境内外资源开发、收购与参股等方式开展对外投资,支持我市企业抱团外出开拓市场;构筑宽领域、多层次的经贸活动平台,围绕主导产业、战略性新兴产业组织举办专题投资促进活动。
  (六)开展推动企业自主创新活动。市科技局要组织开展“科技服务企业行”活动,为企业开展科技咨询,促进企业深化技术创新、提高自主创新能力,帮助企业提升核心竞争力,把科技研究的技术、成果、专利转化为现实生产力。
  四、进一步加强治乱减负,优化企业发展环境
  (一)进一步减轻企业负担。市财政局、市国税局、市地税局等部门要进一步落实国家增值税转型、出口退税、取消和停止100项行政事业性收费等政策,加强涉企行政事业性收费管理,落实全市工业项目优化审批流程各项收费减免规定,切实减轻企业负担。市企业维权减负联席会议办公室要贯彻《武汉市实施〈中华人民共和国中小企业促进法〉办法》、《武汉市企业和企业经营者权益保护条例》等法规,落实国家和省关于企业减负相关文件精神,开展治理“三乱”、减轻企业负担专项整治行动。
  (二)继续整治企业经营和项目建设环境。市公安局要深入开展“整治企业周边治安环境行”活动,严厉打击破坏企业生产经营秩序的各种违法犯罪活动,确保企业正常生产经营和项目建设顺利进行。市司法局、市经济和信息化委要积极开展“法律服务企业行”活动,帮助企业解决合同纠纷、股权转让、劳动纠纷、知识产权保护等涉及法律方面的困难和问题,为全市企业实现科学发展、和谐发展提供法律保障。市城乡建设委要大力开展“工程建设服务园区行”活动,帮助企业把好质量安全关,解决企业项目工程建设中的问题。
  (三)加强企业维权和困难帮扶。充分发挥社会团体、行业协会、商会和中介机构的桥梁纽带作用,加强行业自律,改善行业管理,深入调查研究,反映企业诉求和行业情况,协调维护企业利益,积极帮助企业开拓市场,切实履行好服务企业的宗旨。市国资委、市经济和信息化委等部门要健全困难企业帮扶工作机制,定期排查困难企业,有针对性地制定脱困措施并实施帮扶。
  五、进一步明确工作责任,强化监督考核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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