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恩施土家族苗族自治州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印发恩施州“三农”保险服务体系建设实施方案的通知

恩施土家族苗族自治州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印发恩施州“三农”保险服务体系建设实施方案的通知


各县市人民政府,州政府有关部门:
  现将《恩施州“三农”保险服务体系建设实施方案》印发给你们,请认真组织实施。
  我州是自然灾害多发、频发地区,农业避灾抗险能力较弱。在我州构建“三农”保险服务体系,是落实国家惠农政策,增强农业避灾抗险能力,保持农业生产稳定的重要举措。各级各有关部门要高度重视“三农”保险服务体系建设工作,切实加强组织领导,积极提供保障服务,扎实建好“三农”保险服务体系。各保险公司要不断开发涉农保险新产品,拓展涉农保险覆盖面,将服务机构、网络延伸到乡镇、村,将服务开展到涉农一线,为全州农村经济社会发展提供有力保障和支撑。

  二〇一二年二月二十四日

  恩施州“三农”保险服务体系建设实施方案

  为加强全州“三农”保险服务体系建设,增强农业避险抗灾能力,特制定本方案。
  一、基本原则
  (一)政府主导。坚持政府主导,社会参与,建成职能部门和保险经办机构齐抓共管、责任共担的“三农”保险运行机制和服务体系。
  (二)依法合规。按照国家财政、保险监管部门的相关规定,健全和完善管理制度,加强监督检查,确保“三农”保险服务体系依法合规,健康运行。
  (三)注重实效。做好“三农”保险服务体系的网点选择、人员选聘和运营管理等工作,确保“三农”保险服务机构服务功能得到有效发挥。
  二、组织领导
  成立恩施州“三农”保险服务体系建设领导小组,负责全州“三农”保险服务体系建设总体规划和协调工作。由张宇副州长任组长,州政府副秘书长谭立文任副组长,州金融办、农业局、财政局、人社局、卫生局、水利局、民政局、林业局、畜牧兽医局、气象局、人保财险恩施分公司等部门负责人为成员。领导小组办公室设在州金融办,州金融办副主任闵达律任办公室主任,人保财险恩施分公司总经理王辉任副主任。
  三、主要任务
  (一)设立县市、乡镇、村“三农”保险体系建设工作机构。各县市政府要相应成立“三农”保险体系建设工作领导小组,确定分管领导,明确相应职责;设立“三农”保险服务体系建设工作办公室,具体负责县市“三农”保险体系建设工作。乡镇要落实分管领导,依托乡镇农业办公室或财经所成立乡镇“三农”保险服务机构,具体负责所辖乡镇“三农”保险工作。行政村要依托村委会建立村级“三农”保险服务点,具体负责本村“三农”保险工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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