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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共浙江省委、浙江省人民政府关于进一步加强安全生产工作的意见


  二、切实抓好重点领域安全生产工作

  突出道路交通、消防安全、海洋与渔业、建设工程、危险化学品(以下简称危化)与矿山、机械制造等六大重点领域,强化安全生产管理与监督,标本兼治、重在治本,着力解决当前安全生产中存在的突出问题。

  (一)道路交通领域。以创建“平安畅通县(市、区)”活动和实施城市畅通工程为载体,全面落实道路交通安全“五整顿”、“三加强”工作措施。加强道路交通安全规划,完善道路交通安全设施。加强对运输企业、驾驶人和车辆的安全管理,从源头上把好关。充分运用科技手段,提高对路面行车秩序的监控能力,依法严厉查处道路交通违法行为。加快道路交通安全公共信息平台建设,形成联合执法机制。广泛开展道路交通安全公益宣传,提高全民安全意识。

  (二)消防安全领域。严格落实消防安全责任制,创新监管方式,强化消防安全日常监管。加强对人员密集场所、高层和地下建筑、“三合一”场所、居住出租房屋等的监督检查,着力消除火灾隐患。严格消防安全审查,改善消防安全条件。编制实施城乡消防规划,完善消防安全布局,加强公共消防设施建设,按照国家标准加快消防站和消防装备建设。进一步强化农村消防工作,提高农村消防安全水平。大力发展社会消防组织,建立健全乡(镇)、村(居)专职消防队、志愿消防队,提高城乡抗御火灾能力。

  (三)海洋与渔业领域。进一步完善渔业安全社会化管理机制,以防范渔船被碰撞引发重大恶性事故为重点,切实加强渔区基层安全管理组织建设,提高渔业安全保障能力。严格渔船检验,提高渔船安全适航性能。严格渔业从业人员的准入管理,加强对渔船船员的培训教育,提高其安全素质。加强渔船海难救助能力建设,落实渔船安全救生设备配置、应急救助措施和应急值班制度。严肃查处渔船违法违章行为,规范渔业安全生产秩序。加强水上交通安全监管,努力遏制重特大水上交通安全事故发生。

  (四)建设工程领域。严格实施建设工程安全生产许可制度,以房屋建筑和市政基础设施、地铁、公路、铁路、水利、通信、电力等工程建设为重点,进一步落实勘察、设计、审批、建设、施工等环节的安全责任,并加强监督检查,确保安全设施与主体工程同时设计、同时施工、同时投入生产和使用。重视防雷安全,完善重点单位防雷责任制。规范建设市场秩序,依法加强招标投标管理,严厉打击违法建设行为。加强施工现场安全监管,落实重大项目、重要部位、重点环节的监控措施,提升施工现场安全防护水平。完善政府监管、中介机构社会监理和企业内部自控的安全生产机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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