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上海市发展和改革委员会、上海市商务委员会关于印发《上海市吸收外资和境外投资“十二五”规划》的通知

上海市发展和改革委员会、上海市商务委员会关于印发《上海市吸收外资和境外投资“十二五”规划》的通知
(沪发改外资[2012]010号)


各区、县人民政府,市政府各委、办、局,各有关单位:
  《上海市吸收外资和境外投资“十二五”规划》已经市政府同意,现印发给你们,请结合实际贯彻落实。
  专此通知。

上海市发展和改革委员会
上海市商务委员会
二○一二年二月二十七日

上海市吸收外资和境外投资“十二五”规划
(2012年2月)

  “十二五”时期是上海加快推进“四个率先”、加快建设“四个中心”和社会主义现代化国际大都市的关键时期,也是上海在更大范围、更广领域、更高层次上参与全球竞争合作,不断提升城市开放型经济水平和国际化程度的重要时期。上海要坚定不移地贯彻国家更加积极主动的开放战略,重质量、强功能、优环境,充分发挥外商投资和境外投资对上海创新驱动、转型发展的促进作用,努力成为外商投资最具吸引力和境外投资最具活力效率的地区之一。
  一、“十一五”时期上海吸收外资和境外投资取得重要进展
  “十一五”时期上海坚持积极合理有效利用外资的方针,主动应对国际金融危机的冲击和自身发展转型的双重挑战,继续保持了吸收外资的良好发展态势,对外投资快速增长,为“十二五”时期全市外资工作转型发展奠定了坚实基础。
  (一)外商投资规模迈上新台阶。“十一五”时期,上海累计吸收外商投资项目1.9万个,合同外资751.6亿美元,实到外资467.7亿美元,分别占改革开放以来全市总量的33.9%、42.9%和43.9%。合同外资年度规模保持在100亿美元以上。实到外资年度规模于2008年首次突破100亿美元。截至2010年底,上海累计吸收外资项目数、合同外资、实到外资分别达到5.6万个、1751亿美元和1064亿美元。
  (二)吸收外资产业结构发生历史性变化。“十一五”期间,第三产业吸收外资比重大幅提高,合同外资、实到外资占比分别从2005年的52.9%、51.1%,上升到2010年的81.1%、79.4%。租赁和商务服务业、批发零售业、房地产业等成为上海第三产业吸收外资主要领域。第二产业吸收外资结构进一步优化,跨国公司继续加大在汽车、微电子等产业领域的投资力度,并不断拓展生物医药、节能环保等高新技术产业领域,一批研发和创新能力较强的外资企业落户。
  (三)外商投资领域和方式实现重要突破。“十一五”时期,上海围绕“四个中心”建设,服务业吸引外资领域不断延伸和突破。金融服务业对外开放位于全国前列,外资银行、外资财产险公司完成法人化转制后集聚上海,合资证券公司、合资基金管理公司等不断入驻。外商创业投资、融资租赁等企业加快集聚。股权投资实现突破。首次引入外资船舶经纪、船舶检验公司和外资保理公司。一批世界著名服务外包公司落户上海。投资方式呈现多样化,外资并购进一步活跃,2006至2010年,外资通过上海联合产权交易所并购企业991宗,并购金额达到427.9亿元。外资合伙制企业开始设立,国内自然人出资设立合资、合作企业开展试点。
  (四)总部经济加快集聚发展。“十一五”时期,上海总部经济继续保持快速发展势头,成为内地对跨国公司设立地区总部最具吸引力的城市。全市新增跨国公司地区总部181家、投资性公司83家、外资研发中心135家。截至2010年底,落户上海的跨国公司地区总部、投资性公司和外资研发中心分别达到305家、213家和319家。《财富》500强企业累计已有74家在沪设立地区总部。总部功能由投资管理向运营、采购、分拨等延伸拓展,并出现向更高层级的区域性总部和业务部门全球总部升级的趋势。跨国公司地区总部和功能性机构集聚促进了上海产业转型、人才集聚、技术进步和城市功能提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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