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上海市财政局关于转发《财政部关于做好2012年企业经济效益月度快报工作的通知》的通知

上海市财政局关于转发《财政部关于做好2012年企业经济效益月度快报工作的通知》的通知
(沪财企[2012]9号)


各区县财政局,市财政监督局,有关控股集团公司:

  现将财政部《关于做好2012年企业经济效益月度快报工作的通知》(财企便函〔2012〕3号)转发给你们,并结合本市实际情况,对企业经济效益月度快报的具体编报提出以下意见,请一并按照执行。

  一、编报内容

  国有和非国有企业填报统一的企业经济效益月度快报(财务指标表和生产经营指标表)。主管财政部门汇总本区县的企业经济效益月度快报及填报并汇总本区县的企业财政政策资金指标表。

  二、编报要求

  (一)企业按本通知要求填报企业经济效益月度快报,应确保数据的真实、合法和完整,在报送月度快报数据的同时,应附财务分析。

  (二)各区县财政部门和市财政监督局应做好企业经济效益月度快报编报范围的户数核对工作,确保编报范围的企业不重不漏。除破产、关闭、歇业等特殊原因外,企业户数不应随意减少,如有变化,应逐户说明,便于口径衔接可比。

  (三)各区县财政部门和市财政监督局应认真做好汇编企业的报表收集、审核、汇总工作,切实保证数据的准确性。

  三、上报时间

  (一)企业应根据主管财政部门和集团控股公司规定的时间,上报月报。各区县财政部门和市财政监督局将汇总数据、分户数据及数据的错误说明,于次月8日前,报送市财政局企业处。

  (二)分析报告的报送工作。各区县财政部门和市财政监督局要及时监测和分析汇总范围的企业经济运行情况、重大财务变动事项及区域经济运行态势。于次月10日前,将本区县的经济运行分析通过市财政局邮件系统报送市财政局企业处。

  四、其他

  2012年,本市继续推行企业经济效益月度快报信息系统(网络报送),企业通过“上海财政”网站(www.czj.sh.gov.cn)首页网上办事大厅,点击“在线申请”或“热门办事事项”栏目,选择“企业经济效益月报”,进入月报的网络填报系统。

  特此通知。

  附件:1.2012年企业经济效益月度快报代码编制规定;

  2.汇总封面;

  3.单户封面(略)

  4.2012年××月企业财务指标表;

  5.2012年××月企业生产经营指标表;

  6.2012年××月企业财政政策资金指标表;

  7.2012年企业经济效益月度快报编报说明;

  8.2012年企业经济效益月度快报法人户数表;

  9.地方国有及国有控股企业重点监测名单。

上海市财政局

二O一二年二月二十四日

  附件1:
  2012年企业经济效益月度快报代码编制规定

  一、企业名称
  企业名称以本企业在工商行政管理局登记注册的汉字名称为准,并与企业公章所使用的名称一致。企业名称在填写时一般不应超过18个汉字,最多占36位,企业名称汉字偏长的单位可适当缩减。
  二、法定代表人
  指在工商行政管理部门登记的法人代表。企业正在更换法人代表,尚未办理登记手续的,以实际负责人为准。法定代表人在填写时一般不超过4个汉字,最多占8位。
  三、企业所在地地址
  共32位。应填写经邮政部门认可的单位地址,从地区(市)、县(市、区)开始填,具体到乡(镇)、村、街名称和门牌号,不填省(自治区、直辖市)。门牌号用阿拉伯数字表示,每个数字占一格,一般不填写通讯信箱号。
  四、企业所在地邮政编码
  共6位,填写企业所在地通信用邮政编码。
  五、企业财务部门电话号码
  填写企业财务部门的有效电话号码。
  六、企业(单位)统一代码
  (1)本企业代码
  共15位,分为两个部分。前六位为第一部分,由企业所在地行政区划代码组成,根据国家技术监督局发布的行政区划代码(GB/T2260-2002)编制;后9位为第二部分,由企业统一标识代码组成。统一标识代码是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国家标准《全国组织机构代码编制规则》(GB11714-1997),由政府标准化主管部门给每个企业颁布的在全国范围内唯一的、始终不变的法定代码。这一代码在全国的银行、税务、计划、统计、财政、物资、公安等部门强制使用。
  企业统一标识代码由8位无属性的数字和一位校验码组成,在填写时要按照技术监督部门颁布的《法人单位代码证书》上的代码填写;尚未领到国家统一代码的企业,可按各级统计部门赋予临时代码填写。
  企业标识代码与国家税务部门颁发的企业纳税登记号相同,可从企业税纳登记证上查取。
  (2)上一级企业(单位)代码
  共9位,即本企业上一级企业的企业统一标识代码。非集团性企业不需填列。
  (3)集团企业(公司)总部代码
  共9位,即本企业隶属的集团企业总部的企业统一标识代码。非集团性企业不需填列。
  七、行政隶属关系
  共2位。指企业隶属于哪一级行政管理单位领导。隶属关系分为:
  1、中央:包括全国人大常委会、中共中央、国务院直属机构和办事机构、各部委及直属机构等。
  2、省:包括自治区、直辖市直属的行政管理单位。
  3、市、地区:包括自治州、盟、省辖市和直辖市辖区直属行政管理单位。
  4、县:包括地、州、盟辖市、省辖市辖区、自治县、自治旗、县级市直属的行政管理单位。
  5、街道:指经国务院批准设置的建制市的市区街道办事处等机构管理的单位。
  6、镇:指经省、自治区、直辖市人民政府批准设置的建制镇政府所管辖的行政管理机构单位。
  7、乡:指乡一级人民政府及直属行政管理单位。
  企业行政隶属关系代码按国家标准《单位隶属关系代码》(GB/T12404-1997)填写。具体规定如下:
  中央  10    县   50    乡   63
  省   20    街道  61
  市、地区 40   镇   62
  八、经济类型
  共1位:
  1 国有及国有控股企业
  2 集体企业(包括股份合作制企业)
  3 私营企业
  4 港、澳、台商投资企业
  5 外商投资企业
  6 其他
  九、组织形式
  共1位,按照以下类型编制:
  1 独资公司
  2 非公司制独资企业
  3 上市股份有限公司
  4 非上市股份有限公司
  5 有限责任公司
  6 股份合作制企业
  7 合资或合营企业
  8 企业化管理事业单位
  9 其他
  十、所属行业
  共2位,根据企业实际从事的社会经济活动性质,按照以下类型编制:
  01 煤炭工业
  02 石油工业
  18 钢铁工业
  04 有色金属工业
  03 其它冶金工业
  05 建材工业
  06 化学工业
  07 轻工业
  08 烟草工业
  09 纺织工业
  10 石化工业
  11 医药工业
  12 机械工业(不含汽车)
  13 汽车工业
  14 军工业
  15 电子工业
  16 电力工业
  19 其他工业
  20 施工、房地产
  21 工业供销企业
  22 城市公用企业
  23 医药商业企业
  24 烟草商业企业
  25 勘察设计企业
  31 商贸
  32 餐饮业
  33 金融业
  35  外经
  36 旅游
  37 服务业
  41 物资
  51 供销合作社
  61 粮食
  71 铁道
  72   交通
  73   民航
  74   邮政
  75   电信
  76   农口企业
  99   其他企业
  十一、企业规模
  共1位,按照《国家统计局关于印发<统计上大中小型企业划分办法(暂行)>的通知》的有关规定,所附“大中小型企业划分标准” 企业规模划分为3种:
  1 大型企业
  2 中型企业
  3 小型企业
  十二、企业正式开业时间
  共6位,填企业正式开业(投产)时间,填到月份。六位要填满。如2006年6月开业,应填写“200606”。
  十三、企业新报原因
  指企业以前年度未填报企业类汇总会计报表,但从本年度起纳入企业类会计报表填报范围的新报报表原因。具体标识含义如下:
  0 连续上报:指上年度填报企业类汇总会计报表的企业(单位)。
  1 新投资设立:指本年新投资注册设立并正式营业的企业(不含竣工移交、新设合并、分立)。
  2 竣工移交:指建设项目竣工后从基本建设单位转为生产经营的企业。
  3 新设合并:指两个或两个以上企业(单位)合并成一个新企业(单位),原企业(单位)均不再具有法人资格。
  4 分立:指经批准由企业分立而成立的新企业(单位)。
  5 上年应报未报:指上年漏报或因客观原因未填报本报表,从本年度起按规定单独报送的企业(单位)。
  6 报表类别改变:指上年填报其他类别报表,本年由于企业(单位)性质发生变化而填报企业类报表的企业或单位(不含竣工移交)。
  7 划转:指因管理体制改革、组织形式调整和资产重组等原因引起的整建制划入而新增企业(单位),并且上年未作单户填报企业类汇总会计报表的企业(单位)。
  8 收购:指企业因收购而并入的整建制新增企业(单位)。
  9 其他:指上述各项原因中未包括的新报原因。
  十四、自定义码
  共8位,各地区可根据工作需要自行定义。

  附件2: [单位汇总封面]
  2012年企业经济效益月度快报

   
   
 

汇 总 单 位 名 称:

 

(公章)

  

 

 

主管会计工作负责人:

 

(签章)

  

 

 

 

填   表   人:

 

(签章)

    

编  制  日  期:

2012年

 

 

  

中华人民共和国财政部印制

 



  附件4:
  2012年XX月企业财务指标表

  编制单位: 单位:万元
  项   目行号本月数本年累计上年同期
企业法人户数(户)(三级以上企业)1   
一、资产负债表指标    
01.资产总计2   
02.  其中:流动资产合计3   
03.     其中:应收账款4   
04.        存货5   
05.          其中:库存商品6   
06.     非流动资产合计7   
07.     其中:固定资产净额8   
08.负债合计   9   
09.  其中:流动负债合计10   
10.     其中:应付账款11   
11.     非流动负债合计12   
12.     其中:长期借款13   
13.所有者权益合计     14   
14.  其中:归属于母公司所有者权益合计15   
二、利润表指标    
01.营业总收入16   
02.营业总成本17   
03.  其中:营业成本 18   
04.     营业税金及附加19   
05.     销售费用20   
06.     管理费用21   
07.     财务费用22   
08.       其中:利息支出23   
09.     资产减值损失24   
10.投资收益25   
11.营业利润26   
12.营业外收入27   
13.  其中:政府补助28   
14.营业外支出29   
15.利润总额30   
16.净利润31   
17.  其中:归属于母公司所有者的净利润32   
三、税收指标    
01.应交税费33   
02.  其中:应交增值税34   
03.     应交消费税35   
04.     应交营业税36   
05.     应交所得税37   
06.已交税费38   
07.  其中:已交增值税39   
08.     已交消费税40   
09.     已交营业税41   
10.     已交所得税42   
11.各类税收返还4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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