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搜网--中国法律信息搜索网
重庆市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印发重庆市清理整顿各类交易场所工作方案的通知

重庆市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印发重庆市清理整顿各类交易场所工作方案的通知
(渝办发〔2012〕69号)


各区县(自治县)人民政府,市政府有关部门,有关单位:

  《重庆市清理整顿各类交易场所工作方案》已经市政府同意,现印发你们,请认真组织实施。

  二○一二年三月五日

  重庆市清理整顿各类交易场所工作方案

  根据《国务院关于清理整顿各类交易场所切实防范金融风险的决定》(国发〔2011〕38号,以下简称《决定》)精神,从维护市场秩序和社会稳定的大局出发,为有序开展各类交易场所的清理整顿工作,切实防范金融风险,经与有关方面协商,特制订本方案。

  一、组织领导

  为加强清理整顿工作的组织领导,确保清理整顿工作有序进行,成立重庆市清理整顿各类交易场所工作领导小组(以下简称市领导小组),由市政府副市长凌月明任组长,市政府副秘书长欧顺清、市金融办主任罗广任副组长,市金融办、重庆证监局、市委宣传部、市信访办、市发展改革委、市财政局、市经济信息委、市科委、市交委、市农委、市商委、市公安局、市监察局、市国土房管局、市环保局、市文化广电局、市卫生局、市国资委、市工商局、市林业局、市政府法制办、市高法院、市检察院、人行重庆营管部、重庆银监局、重庆保监局有关负责人为成员(名单附后)。其主要职责是在国务院清理整顿各类交易场所部际联席会议(以下简称部际联席会议)和市委、市政府的领导下,统筹协调,全面贯彻落实国务院的有关要求;研究制订工作方案,组织开展全市清理整顿工作;研究解决重大问题。市领导小组下设办公室(设在市金融办),负责市领导小组日常工作;加强与各成员单位的沟通协调,具体落实交易场所清理整顿的各项工作;构建并完善信息互动机制,加强与部际联席会议的沟通协调,重大问题及时报告市领导小组和市政府。市领导小组成员单位要根据各单位的职能职责,按照归口管理与属地管理原则,做好清理整顿工作;做好部门与部门、部门与区县(自治县)的信息沟通与协调;充分发挥监管部门和政策法规部门的职能优势,有效助推全市清理整顿工作的开展;扎实做好社会稳定工作,保护投资人的合法权益,防止群体性事件发生;加强舆论引导,营造良好社会环境。


第 [1] [2] [3] 页 共[4]页
上面法规内容为部分内容,如果要查看全文请点击此处:查看全文
【发表评论】 【互动社区】
 
相关文章