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搜网--中国法律信息搜索网
济南市人民政府关于印发济南市环境保护“十二五”规划的通知

  建设先进的环境监测预警体系,重点提升水气环境质量监测、污染源监督监测、安全预警与应急监测、生态环境监测、农村环境监测能力,加强在线监控能力建设,提高污染源实时监控水平。建设完备的环境执法监督体系,提高对重金属等有毒有害危险废物的风险防控能力。加快环境信息能力建设步伐,逐步提高环境管理信息化、数字化、自动化水平。建立环境教育基地,为环境保护宣传教育和培训提供平台。加强环境科技能力建设,解决制约大气、水污染防治的瓶颈问题。
  五、重点工程项目
  我市环境保护“十二五”规划项目331项(具体项目由市环保局另行下发),总投资216.64亿元。其中,大气环境保护工程项目120项,投资50.97亿元;水环境保护工程项目122项,投资87.08亿元;声与辐射污染治理项目2项,投资0.8亿元;固体废物治理项目29项,投资39.92亿元;生态保护项目22项,投资27.21亿元;农村污染治理项目4项,投资1.91亿元;农村废弃物综合利用项目3项,投资0.91亿元;环境保护系统能力建设项目13项,投资6.63亿元;环境保护科技与产业项目15项,投资0.67亿元;循环经济项目1项,投资0.5亿元。
  六、保障措施
  (一)强化政府主导。建立政府主导、环境保护部门统一监督管理、各有关部门分工负责的工作机制,将环境保护规划实施纳入年度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计划,作为转方式、调结构的重要手段。按年度将规划任务与项目分解落实到责任单位,建立规划实施定期调度机制,及时研究解决规划实施中遇到的问题。
  (二)定期检查考核。在实施环境保护规划中期和末期评估工作基础上,建立规划实施年度评估制度,对规划任务与项目进展、总量控制等情况进行调度分析和评估,根据实际需求对规划项目进行适时调整,提高规划的针对性、时效性和指导性。完善和实施科学的环境保护绩效评估制度,督促规划实施。
  (三)提高执法能力。完善地方环境法规及标准体系,积极促进《济南市大气污染防治条例(修订)》、《济南市饮用水源地环境保护条例》、《济南市环境噪声污染防治条例》等地方立法工作。继续推行行政执法责任制和行政执法规范化建设,建立权责明确、行为规范、监督有力、运转高效的环境执法监督管理制度。认真执行环境影响评价和建设项目“三同时”制度,控制高耗能、高污染行业和产能过剩行业低水平重复建设。严格执行国家和地方环境保护有关标准,对超标排放和超排放总量企业实施挂牌督办,依法责令限期治理和停产整顿。大力推进区域污染联防联控,建立区域污染防治协调机制和区域环境信息共享机制,加强跨区域合作。
  (四)强化资金保障。坚持政府引导、市场为主、公众参与原则,建立政府、企业、社会多元化投入机制,拓宽融资渠道。落实规划项目建设经费,逐年提高环保投入占公共支出比例。加大规划项目投资力度,优先安排纳入规划项目的建设资金。继续探索和推进污染治理市场化,按照“污染者负担,受益者分摊”的原则,制定和完善环境保护优惠政策。


第 [1] [2] [3] [4] [5] [6] [7] [8] [9] 页 共[10]页
上面法规内容为部分内容,如果要查看全文请点击此处:查看全文
【发表评论】 【互动社区】
 
相关文章