济南市人民政府关于印发济南市环境保护“十二五”规划的通知
(济政发〔2012〕3号)
各县(市)、区人民政府,市政府各部门:
现将《济南市环境保护“十二五”规划》印发给你们,望认真组织实施。
济南市人民政府
二O一二年三月五日
济南市环境保护“十二五”规划
为全面做好“十二五”期间环境保护工作,促进生态文明建设,实现经济社会平稳较快发展,特制定本规划。
一、“十一五”环境保护工作回顾与展望
(一)“十一五”环境保护工作进展。“十一五”期间,全市各级以科学发展观为统领,认真贯彻落实中央、省关于加强环境保护的一系列方针政策,将环境保护规划纳入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规划,提高环境保护参与综合决策水平,突出治污减排、生态建设和生态保护,认真分解落实环保任务指标,积极做好政策、资金、制度等保障,强化组织领导,加大工作力度,圆满完成了“十一五”环境保护目标和重点任务。
总量减排任务全面完成。截至2010年,全市累计完成减排项目136个,削减化学需氧量3.30万吨、二氧化硫4.29万吨,分别完成减排目标任务的111%和147%。2008年、2009年、2010年分别获得山东省污染物减排考核二等奖、一等奖和一等奖。
水环境质量有所好转。小清河流域(济南段)和徒骇河流域(济南段)水质达到阶段目标要求,恢复鱼类生长,出境断面化学需氧量浓度分别比2005年下降23.8%和50.3%;氨氮浓度分别比2005年下降44.0%和77.5%。大明湖水质明显好转,地下水水质良好。
环境空气质量持续改善。市区环境空气中二氧化氮年均浓度达到国家环境空气质量二级标准要求,可吸入颗粒物和二氧化硫年均浓度略超国家环境空气质量二级标准。圆满完成了全运会环境空气质量保障任务,全运会期间空气质量达到了近年来历史同期最好水平。
生态建设取得阶段性成果。平阴县和济阳县创建为国家级生态示范区,章丘市枣园镇等创建为国家级环境优美乡镇,建成国家级生态文明村1个。创建国家级绿色学校1个、绿色社区2个。召开了全市首次农村环保工作会议,将农村环保工作纳入议事日程。
环境安全防控体系初步建成。制定了济南市环境安全防控体系实施意见,与驻地部队、公安等15家单位建立了部门应急联动工作机制,形成了饮用水水源地保护、汛期环境、危险废物、辐射安全等突发污染事故应急体系。开展了重点行业环境风险及化学品安全隐患排查和涉铅企业专项检查,基本摸清了排放重金属等剧毒物质的环境风险源底数。
环境监管水平进一步提升。建成市级环境监控中心和11个县(市)区环境监控分中心,实现了对主要水、气环境质量和重点污染源排放情况的实时监控。落实“市、县(市)区、企业”三级环境监管责任制,强化对115家重点污染源的环境监管。颁布实施了《
济南市扬尘污染防治管理规定》,开展建筑工地扬尘污染防治分类挂牌和环境监理制度试点工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