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社会治安综合治理先进单位(部门):县住房和城乡建设局、县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县宏达盐业有限责任公司,各奖励5000元。
(六)计划生育工作先进集体
1、计划生育工作先进乡镇场:和什托洛盖镇、夏孜盖乡、伊克乌图布拉格牧场,各奖励1万元。
2、计划生育工作先进单位(部门):县委办、县妇联、县编办,各奖励5000元。
(七)项目建设先进集体
1、争取项目突出贡献单位:县发改委、县畜牧兽医局、县交通运输局、县林业局、县环保局、县民政局,各奖励2万元。
2、1000万元以上重点项目建设先进单位:
第一名,县交通运输局(S318[K211+065]至徐矿集团新疆赛尔能源有限责任公司、农十师友谊大桥工程),奖励3万元。
第二名,县水利局(乌克塔斯水库工程),奖励2万元。
第三名,县环卫处(县生活垃圾处理场工程),奖励1万元。
3、1000万元以下重点项目建设先进单位:
第一名,夏孜盖乡(有压滴灌项目),奖励1万元。
第二名,莫特格乡(生态综合治理项目),奖励8000元。
第三名,县住房和城乡建设局(综合业务楼项目),奖励5000元。
(八)招商引资和财税突出贡献先进单位
1、招商引资突出贡献单位:县招商局,奖励2万元。
2、税收突出贡献单位:县国税局、县地税局,各奖励10万元。
3、财政收入组织先进单位:县财政局,奖励5万元。
三、企业考核奖
(一)优秀企业
第一名:县宏达盐业有限责任公司,奖励3万元。
第二名:徐矿集团新疆赛尔能源有限责任公司,奖励2万元。
第三名:沙吉海煤业有限责任公司,奖励1万元。
(二)技术创新企业:新疆中非夏子街膨润土有限责任公司,奖励1万元。
(三)农业产业化优秀龙头企业:新疆康隆农业科技发展有限公司,蒙哥尔肉类开发有限责任公司,各奖励2万元。
(四)纳税贡献突出企业
第一名:新疆正升建设工程有限责任公司,奖励3万元。
第二名:县宏达盐业有限责任公司,奖励2万元。
第三名:徐矿集团新疆赛尔能源有限责任公司,奖励1万元。
县委、县人民政府希望受表彰的乡镇场和单位再接再厉,继续发挥表率作用,在新的发展历程中再创佳绩。其他单位和部门要虚心向受到表彰的单位学习,进一步解放思想、振奋精神,树立赶超意识,理清工作思路,明确发展目标,完善工作措施,加大工作力度,以更强的责任感和使命感,全力推动自治县跨越式发展和长治久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