四川省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印发四川省商标战略(2011-2020年)2012年度实施计划的通知
(川办函[2012]42号)
各市(州)人民政府,省政府有关部门、有关直属机构:
《四川省商标战略(2011-2020年)2012年度实施计划》已经省政府领导同志同意,现印发你们,请结合实际认真组织实施。
四川省商标战略(2011-2020年)2012年度实施计划
为贯彻落实《
四川省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印发四川省商标战略(2011-2020年)的通知》(川办函〔2011〕290号)确定的战略目标和任务,特制定本年度实施计划。
一、年度目标
出台《四川省人民政府关于深入实施商标战略的意见》和《四川省商标战略实施示范城市和示范企业评估办法》;探索建立商标品牌经济发展统计指标体系;作好国家商标战略实施示范城市、示范企业的迎检工作;建立健全驰名、著名、地理标志商标数据库以及四川商标网和省著名商标网上申报系统。全年新增中国驰名商标10件,新增四川省著名商标100件,地理标志商标成功注册总数超过90件。继续推动商标富农工程,本年内各县(市、区)助农送商标1件以上,各市(州)申报地理标志商标2件以上。
二、主要任务
(一)进一步完善商标战略政策体系和工作机制。
1.力争5月底前出台《四川省人民政府关于深入实施商标战略的意见》。(责任单位:省工商局)
2.进一步明确和完善对中国驰名商标、四川省著名商标、地理标志商标的奖励政策和扶持措施。大力促进商标战略与地方经济发展战略相融合,充分发挥地方政府在实施商标战略中的主导作用。(责任单位:各市〔州〕人民政府)
3.探索建立商标品牌经济发展统计指标体系,逐步将驰名、著名、地理标志商标促进企业、行业和区域经济发展和贡献情况纳入统计分析范畴并定期公布。(责任单位:省工商局、省统计局、省经济和信息化委、省国税局、省地税局)
(二)健全商标战略实施示范工作制度,充分发挥商标战略示范城市和企业典型引领作用。
1.国家商标战略实施示范城市和示范企业按照示范城市(区)、示范企业的评估办法和评估指标要求,认真准备相关材料,配合国家商标战略实施示范督导评估组进行评估检查工作。(责任单位:国家商标战略实施示范城市和示范企业、省工商局)