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吉林省人民政府关于表彰全省第六次全国人口普查工作先进集体和先进个人的决定

吉林省人民政府关于表彰全省第六次全国人口普查工作先进集体和先进个人的决定
(吉政函〔2012〕24号)


各市 (州)人民政府,长白山管委会,各县 (市)人民政府,省政府各厅委办、各直属机构:

  在第六次全国人口普查工作中,全省各级人口普查机构和广大人口普查人员坚持以邓小平理论和 “三个代表”重要思想为指导,以科学发展观为统领,按照国务院的统一部署,加强领导,求真务实,强化措施,扎实努力工作,圆满完成了全省第六次全国人口普查各项工作任务,准确掌握了基本省情省力,为省委、省政府宏观决策提供了科学依据,为推动全省经济社会更好更快发展做出了重要贡献。同时,工作中涌现出一大批先进集体和个人,取得了突出的工作业绩和显著的工作成效。

  为表彰先进,鼓舞士气,进一步激发全省各级人口普查机构和广大人口普查人员的积极性和创造性,提高普查工作水平,省政府决定,授予长春市朝阳区统计局等50个单位 “吉林省第六次全国人口普查工作先进集体”称号,颁发奖牌;授予刘刚等200名同志 “吉林省第六次全国人口普查工作先进个人”称号,颁发奖励证书和奖金。希望受到表彰的先进集体和先进个人珍惜荣誉,戒骄戒躁,再接再厉,在工作中再创佳绩。

  全省各级政府、各相关部门和广大人口普查工作者,要以受表彰的先进集体和先进个人为榜样,学习他们围绕中心,服务大局,创造性地开展人口普查工作的责任意识;学习他们任劳任怨,甘于奉献,爱岗敬业,踏实肯干的优秀品质;学习他们求真务实,开拓进取,恪尽职守,争创一流的优良作风,深入贯彻落实科学发展观,以高度的责任感和使命感,做好新形势下的各项普查工作,为实现 “科学发展、加快振兴、富民强省”的目标做出新的更大的贡献。

  附件:1.吉林省第六次全国人口普查工作先进集体名单

  2.吉林省第六次全国人口普查工作先进个人名单

  二0一二年二月十四日

  附件1
吉林省第六次全国人口普查工作先进集体名单
(共计50个)

  长春市:

  长春市朝阳区统计局

  长春市宽城区站前街道办事处

  长春市宽城区群英街道办事处

  长春市南关区统计局

  长春市二道区统计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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