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上海市浦东新区人民政府办公室印发关于做好2011年浦东新区无偿献血工作的实施意见的通知

  国家机关工作人员、各级干部、广大党员、共青团员、医护工作者和人民教师,要率先垂范,积极参与自愿无偿献血。
  (三)依法管理,进一步加强卫生部门和血液管理机构的管理职能,保障临床用血,确保血液安全
  血液安全事关人民群众的生命健康和社会稳定。各单位要建立责任制,从源头上把好血液安全关,倡导自愿报名、自愿献血的模式,杜绝弄虚作假、冒名顶替献血的现象。卫生行政部门要加强对无偿献血工作和临床用血管理的指导和监督。血液管理机构和采供血机构要加强宣传和招募工作,不断完善应急无偿献血队伍和Rh阴性志愿者队伍建设;要落实各项血源管理制度,严格身份证查验、核对制度,确保血液安全。采供血机构要进一步完善缺血和突发事情应急预案,开展优质服务、提高服务水平;要进一步落实《血站管理办法》、《血站质量管理规范》、《血站实验室管理规范》,牢固树立质量管理意识,加强内部质量体系建设。
  卫生监督机构要加大血液日常监督和执法,加强与公安、监察等部门的协作,严厉打击“血头”“血霸”和雇人献血的违法行为,确保血液安全。各临床用血医院要加强临床用血管理,加大对医务人员的培训,遵循科学、合理用血原则,有条件的医院要开展自身输血,不断提高临床输血管理质量。
  2011年浦东新区无偿献血工作的具体安排,由浦东新区血液管理办公室另行通知。

  附件:2011年浦东新区无偿献血量募集目标分解表

序号

单位名称

募集无偿献血量(人份)

序号

单位名称

募集无偿献血量(人份)

1

纪委(监察局)

3

37

残联

1

2

区委办公室

7

38

红十字会

1

3

组织部

4

39

工商联

1

4

宣传部

38

40

公安分局

364

5

统战部

2

41

检察院

22

6

政法委

3

42

法院

36

7

社会工作党委

1

43

税务局

105

8

区政府办公室

7

44

工商分局

41

9

发改委

12

45

浦发集团

220

10

经信委

11

46

陆家嘴集团

8

11

商务委

10

47

金桥集团

80

12

教育局

1713

48

张江集团

28

13

科委

4

49

华夏旅游

25

14

民政局

18

50

花木街道

809

15

投资办

2

51

潍坊街道

598

16

质量技术监督局   

14

52

陆家嘴街道

827

17

司法局

9

53

周家渡街道

726

18

财政局

10

54

塘桥街道

373

19

人保局

27

55

上钢新村街道

612

20

建交委

67

56

南码头街道

507

21

农委

48

57

沪东街道

466

22

环保市容局

50

58

金杨街道

865

23

卫生局

740

59

洋泾街道

755

24

审计局

5

60

东明街道

428

25

国资委

5

61

浦兴街道

670

26

规土局

34

62

申港街道

35

27

金融局

1

63

川沙新镇

1686

28

人大办

2

64

北蔡镇

1326

29

政协办

2

65

三林镇

1507

30

总工会

2

66

合庆镇

627

21

团委

1

67

张江镇

901

32

妇联

1

68

唐镇

582

33

档案局

1

69

曹路镇

782

34

老干部局

3

70

高桥镇

840

35

科协

1

71

高行镇

551

36

侨联

1

72

高东镇

530

序号

单位名称

募集无偿献血量(人份)

序号

单位名称

募集无偿献血量(人份)

73

金桥镇

470

86

万祥镇

258

74

惠南镇

1020

87

老港镇

288

75

新场镇

568

88

各企业

8898

76

大团镇

596

89

    献血屋、

    流动车

8580

77

周浦镇

737

 

 

 

78

芦潮港镇

170

 

 

 

79

康桥镇

1007

 

 

 

80

航头镇

641

 

 

 

81

宣桥镇

390

 

 

 

82

六灶镇

351

 

 

 

83

祝桥镇

778

 

 

 

84

泥城镇

555

 

 

 

85

书院镇

496

 

合计

46597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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