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上海市浦东新区人民政府办公室印发关于做好2011年浦东新区无偿献血工作的实施意见的通知

上海市浦东新区人民政府办公室印发关于做好2011年浦东新区无偿献血工作的实施意见的通知
(浦府办〔2011〕7号)


区政府各委、办、局,各开发区管委会,各直属公司,各街道办事处、镇政府,世博核心区配套工作指挥部、川沙新镇:
  经区政府同意,现将《关于做好2011年浦东新区无偿献血工作的实施意见》印发给你们,请认真组织实施。

上海市浦东新区人民政府
二○一一年一月三十日

  关于做好2011年浦东新区无偿献血工作的实施意见

  为贯彻落实《中华人民共和国献血法》、《上海市献血条例》,切实做好浦东新区无偿献血工作,确保临床用血需要和安全,根据《上海市人民政府办公厅印发关于做好2011年本市无偿献血工作意见的通知》(沪府办发[2010] 45号)的精神及工作目标,结合我区实际,现就做好2011年浦东新区无偿献血工作提出如下实施意见:
  一、工作目标
  2011年浦东新区无偿献血总量为46597人份(每人份200毫升),其中计划献血募集目标38017人份,献血屋、流动采血车募集目标8580人份;自愿无偿献血量达到临床用血总量的96%。
  二、具体要求
  (一)以政府为主导,进一步加强对无偿献血工作的领导,推进和落实无偿献血工作
  做好无偿献血工作,不仅是保障医疗临床用血需要和安全,也是促进经济、社会发展的重要体现。新区各政府机关、开发区管委会、街道办事处、镇政府和企事业单位要高度重视无偿献血工作,不断改进和创新献血工作模式,形成长效机制,切实推进无偿献血工作,坚持“主要领导亲自过问、分管领导具体负责、职能部门积极实施、公民(职工)广泛、自愿参与”的工作局面。各新闻媒体和有关部门应按照各自职责,协同做好献血工作。
  (二)以社区、企事业单位为基础,进一步发挥社区、企事业单位的作用,全面落实目标任务
  无偿献血是一项社会公益事业,参加无偿献血是每个适龄健康公民应尽的义务。各街道、镇和机关、企事业单位要通过各种渠道,广泛开展无偿献血宣传,加大面对面宣传和招募力度,动员广大公民积极参加自愿无偿献血。各单位要依法动员和组织本单位、本辖区健康适龄公民(包括外来务工人员)参加无偿献血;要制订年度献血工作的计划、目标、方案、措施,做好宣传动员、报名登记和对献血人员的关爱工作。认真落实区政府下达的献血目标,确保无偿献血目标数如期完成。
  机关、企事业单位目标数按职工总人数的6%下达;街道、镇目标数按无工作单位公民人数(包括外来暂住人员)的2.5%比例下达;10人以下的企事业单位、个体业主等,归入所在街道、镇参加社区献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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