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搜网--中国法律信息搜索网
上海市浦东新区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转发新区食品安全联席会议办公室制订的2011年浦东新区食品安全工作要点的通知

上海市浦东新区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转发新区食品安全联席会议办公室制订的2011年浦东新区食品安全工作要点的通知
(浦府办〔2011〕30号)


区政府各委、办、局,各开发区管委会,各直属公司,各街道办事处、镇政府,川沙新镇:
  浦东新区食品安全联席会议办公室制订的《2011年浦东新区食品安全工作要点》已经区政府同意,现转发给你们,请认真按照执行。

上海市浦东新区人民政府办公室
二○一一年五月十三日

  2011年浦东新区食品安全工作要点

  根据《国务院办公厅关于印发2011年食品安全重点工作安排的通知》(国办发[2011]12号)和市食品安全联席会议办公室《2011年上海市食品安全工作要点》的要求,结合浦东新区实际,现制订2011年浦东新区食品安全工作要点如下:
  一、总体思路
  2011年浦东新区食品安全工作要深入贯彻落实科学发展观,紧紧围绕区委、区政府创评“全国文明城区”的工作部署,巩固食品安全整顿工作成果,充分发挥世博效应,进一步完善食品安全责任体系,有效控制集体性食物中毒事件的发生,全面提升新区食品安全水平。
  二、总体目标
  进一步完善监管体系,以食品安全专项整治为抓手,切实提高食品安全质量;以加强技术监测为依托,严控食品生产加工过程风险隐患;以创建示范为动力,引领行业典范;以加强宣传、诚信建设为基础,增强社会公众参与度,提高食品安全知识知晓率,提升市民食品安全素质。
  三、工作任务
  (一)加强体制机制建设,落实全程监管
  按照市、区两级政府的统一安排,成立浦东新区食品安全委员会及其办公室,建立完善的工作制度和运行机制,落实各项工作的保障措施,进一步明确监管部门职责,形成合力,实现从农田到餐桌的全程监管。加大行政执法和责任追究力度。(区食安办)
  (二)强化政府责任,完善监管体系
  切实加强街镇食品安全工作的领导,设立相应的组织机构,推进“两级政府、三级管理、四级网络”的管理体系建设,建立覆盖全区街镇的协调、监督网络。加强督查和绩效考评,继续将食品安全监管工作纳入各级政府的目标考核。推进地方政府负总责和“首问责任制、属地管理制、责任追究制”的落实,推进食品安全“条块结合、以块为主”的机制建设。(区食安办、各街镇)
  (三)严控重点环节,落实全程监管


第 [1] [2] [3] 页 共[4]页
上面法规内容为部分内容,如果要查看全文请点击此处:查看全文
【发表评论】 【互动社区】
 
相关文章