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五)国资监管信息公开。公开区属国有企业主业目录、季度总体经营情况、各企业主要经济指标等。探索公开区属国有企业改革重组汇总情况、年度工资总额调整汇总情况、职工工资增长汇总情况、对外投资汇总情况等信息。鼓励法人治理机构健全的企业参照上市公司标准,试点公开财务信息。(区国资委牵头,相关部门配合)
(六)公共服务信息公开。结合行政审批制度改革,依托新区“一门式”办事大厅和网上办事大厅建设,推进“一门式”行政审批项目流程、结果公开。完善收费公示、持证收费等制度。稳步推进涉及食品安全等重大公共利益的行政处罚信息公开。按照依法分类、尊重当事人意愿的原则,逐步完善社会捐助公开制度,公开捐赠款物的募集、分配等情况。(区审改办、区投资办、区财政局、区发改委、区农委、区质监局、区工商分局、区食药监局、区民政局等负责)
(七)基础政务数据信息公开。根据市政府有关部门的统一部署,配合“智慧城市”建设,依托相关信息系统建设与应用,逐步实现法人登记类、资质类、信用类和监管类信息在政府部门共享,并向社会有序开放。积极推动实有人口、土地房屋、空间地理、行政业务等公共信息资源的编目、共享和应用。(区政府相关部门负责)
(八)城市运行管理相关信息公开。依法公布有关突发公共事件应急预案,广泛宣传应急法律法规和预防、避险、自救、互救、减灾信息,及时公布有关市容绿化、市政道路、公共交通、道路安全、工程施工、维修养护及城市发展统计数据等相关信息。(区建交委、区环保市容局、区应急办、区发改委等负责)
二、在依申请公开工作方面有新规范
完善依申请公开政府信息服务,进一步提高依申请公开答复水平,做到依法有据、严谨规范、慎重稳妥,努力保持较低的行政争议发生率。
(一)优化依申请公开服务。完善申请窗口受理咨询机制,规范依申请收费制度,加强与申请人沟通交流,主动听取公众的意见建议。加强对申请事项和申请情况的研究,建立健全申请需求跟进机制,对于未主动公开但申请量较集中事项,及时会商提出有关信息公开方案。(区政府各部门、各街镇负责)
(二)完善依申请公开处理办法。修订完善依申请公开答复参考文书,明确基本要件,增强答复规范性,促进依申请公开工作更加依法、有序。(区政府办公室负责)
(三)建立健全疑难问题发现会商机制。加强协商会审,使公开属性的认定更加准确。处理好研究课题类、历史信息类、行政处罚类等特殊类型申请。完善争议化解机制,妥善应对有关行政复议和行政诉讼。加强典型案例的收集和分析研究,推进工作。(区政府办公室、区政府法制办牵头,区政府各部门、各街镇配合)
三、在信息化建设和应用方面有新发展