上海市浦东新区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印发2011年浦东新区政府信息公开工作要点的通知
(浦府办〔2011〕29号)
区政府各委、办、局,各开发区管委会,各直属公司,各街道办事处、镇政府,川沙新镇:
经区政府同意,现将《2011年浦东新区政府信息公开工作要点》印发给你们,请认真按照执行。
上海市浦东新区人民政府办公室
二○一一年五月十三日
2011年浦东新区政府信息公开工作要点
2011年,浦东新区政府信息公开工作要在深入贯彻落实科学发展观,加大《
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信息公开条例》实施力度的总体目标下,根据市政府“努力开创与经济社会发展水平相适应、与行政管理体制改革步伐相一致、与权力运行的监督制约相结合、与‘两高一少’目标相匹配、与人民群众需求相呼应的政府信息公开工作新格局”的要求,坚持扎实、有序、稳步推进政府信息公开工作,深化主动公开内容,规范依申请公开服务,坚持机制创新,拓展信息化利用,强化队伍建设,力争使新区政府信息公开工作水平再上一个新台阶。
一、在深化主动公开内容方面有新突破
按照市政府的统一要求和部署,大力推进市政府要求重点公开的8个方面的内容。区相关部门要强化责任意识,加强与市级主管部门的沟通联系,积极主动地寻求主管部门的业务指导,高标准履行公开职责。
(一)财政性资金公开。按照本市的统一要求,切实做好新区预算、财政专项资金等信息公开推进工作。(区财政局及相关部门负责)
(二)审计公开。进一步加大对重点部门、重点领域,以及民生领域重点资金、重点项目的审计公开力度。适时向社会公开部门预算和专项资金的审计结果、整改结果。(区审计局牵头)
(三)工程建设领域项目信息公开。根据市有关部门要求,建立工程建设项目信息公开目录,规范相关公开标准和程序,集中发布工程建设项目信息,加大项目审批、招投标、施工管理、企业资质、人员资格等信息公开力度。(区建交委、区发改委、区规土局、区经信委、区监察局等负责)
(四)政策透明和决策公开。重点做好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十二五”规划以及有关民生领域的专项规划信息公开工作。依托市民中心等平台,积极开展房屋征收与补偿、住房保障、轨道交通线路规划等公众关注度高的有关政策的公开征询和信息发布等工作。开放规范性文件数据库,为社会提供及时、便捷的新区规范性文件检索服务。加强政策解读,进一步提高政策的知晓度。(区政府办公室、区政府法制办、区发改委、区规土局等负责)