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上海市浦东新区人民政府关于印发浦东新区学前教育三年行动计划(2011―2013年)的通知

  分类处置未经审批的学龄前办学点,对硬件设施和师资都有保障的,鼓励其改善办学条件后申请民办三级幼儿园;对基本符合安全标准又有设置需要的,由街镇备案转为学前儿童看护点;对存在严重安全隐患的,依法予以取缔。
  鼓励和调动社会力量参与办园,有效化解学前教育资源的紧缺矛盾。
  (三)优化教育资源配置,促进均衡发展
  合理布局优质学前教育资源,充分发挥优质资源在区域内的示范辐射作用。采用城郊联合办学、城郊结对互帮、委托管理、组建教育联合体等模式,促进优质教育资源在区域、园际之间流动,推动学前教育的均衡、优质发展。
  教育资源的配置向农村、郊区或薄弱园所倾斜,如教学参考资料、教学具的配置向二级幼儿园、民办三级幼儿园倾斜。
  在一定范围内,开展教师适度、合理流动的试点工作,探索与建立区内教师合理流动的体制与机制。
  加强幼儿园办学成本测算,针对示范幼儿园科研、带教、示范等任务多,人力资源投入大,以及小规模幼儿园单位办学成本大等问题探索相应的支持政策。
  (四)深化课程改革,科学保教、提升品质
  强化质量意识,树立科学的保教质量观,大力推进幼儿素质教育,树立以儿童发展为本的理念,突出幼儿教育的启蒙性、基础性与全面性,注重幼儿的潜能开发与个性发展。
  深入开展幼儿园二期课改活动,有效推进新课程的实施,鼓励幼儿园以儿童生活为基础、以游戏为基本形式,开展丰富多样、富有创意的整合性学习活动,自觉抵制学前教育的“学科化”和“成人化”倾向。
  鼓励幼儿园自主开发“园本课程”或特色课程,建立园本特色课程的认证制度;引进和译介一批欧美发达国家优质幼儿教材或课程,帮助幼儿园设计和开发属于自己的园本课程。
  改进传统的幼儿评价模式,建立幼儿成长和与发展的档案袋,提升教育评价的信度与效度;建立适用全区的学前教育课程评估与保教质量评估监测体系,加强对基础性课程实施的评估、监控与指导。
  建立和实施幼儿园、家庭和社区合作协商制度,发挥家庭和社区在参与幼儿园管理、教学与评价中的作用,构建立体的、网络化的学前教育体系。
  增强全员保育意识,建立由卫生部门和教育部门等共同参与的幼儿健康水平监测和评估制度,定期向社会发布幼儿健康发展状况;加强医教结合,建立医教专业人员共同参与的、针对学前儿童的早期发现、早期诊断、早期干预的预防性干预体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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