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北京市发展改革委高技术处关于组织申报2012年国家下一代互联网技术研发、产业化和规模商用专项的通知

北京市发展改革委高技术处关于组织申报2012年国家下一代互联网技术研发、产业化和规模商用专项的通知


各区县发展改革委、北京经济技术开发区管委会:

  根据《国家发展改革委办公厅关于组织实施2012年下一代互联网技术研发、产业化和规模商用专项的通知》(发改办高技[2012]291号)的有关要求,我委现组织申报2012年下一代互联网技术研发、产业化和规模商用专项项目,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所申报的项目应符合国家和我市的有关政策和规划,符合国家专项通知中重点领域的要求和支持重点,有较高的技术含量和较好的发展前景,具备一定的产业化和专业化服务基础,能够产生较好的预期效益。申请单位注册资金不低于1000万元。

  二、申报项目由各区县发展改革委、北京经济技术开发区管委会按照《国家高技术产业发展项目管理办法北京市实施细则》的有关要求进行推荐,在严格筛选的基础上,认真组织项目单位申报,于2012年3月5日(周一)前将申报材料送至投资北京国际有限公司汇总评审:

  1.区县发展改革委或北京经济技术开发区管委会上报我委的推荐文件

  2.项目及项目单位基本情况表

  3.项目备案文件

  4.项目资金申请报告及有关附件(按照《国家发展改革委办公厅关于组织实施2012年下一代互联网技术研发、产业化和规模商用专项的通知》(发改办高技[2012]291号)要求编写及准备相关附件。)以上项目申报材料一式六份,项目简表、资金申请报告需另附电子版光盘两份。

  三、我委将委托中介机构组织专家评审,并根据评审结果向国家发展改革委推荐优秀项目,通过评审的项目按要求在网上并行申报。

  四、各区县发展改革委、北京经济技术开发区管委会可与我委高技术处项目主管人员进行沟通,恕不接待项目申报企业的单独汇报。

  五、项目申报材料将不退回给项目单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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