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搜网--中国法律信息搜索网
中山市人民政府印发中山市简政强镇事权改革下放事项目录(第一批)的通知

中山市人民政府印发中山市简政强镇事权改革下放事项目录(第一批)的通知
(中府〔2011〕128号)


火炬区管委会,各镇政府、区办事处,市属各单位:
  现将《中山市简政强镇事权改革下放事项目录(第一批)》印发给你们,请认真贯彻执行。

中山市人民政府
二○一一年九月二十一日

  中山市简政强镇事权改革下放事项目录(第一批)

  为深入实践科学发展观,创新行政管理体制机制,增强镇区经济社会发展活力,根据《中共中山市委 中山市人民政府关于简政强镇事权改革的实施意见》(中委〔2011〕2号,下称《实施意见》)、《中山市市属部门与镇区事权调整若干规定(试行)》(中府〔2011〕122号)精神,制定本目录。
  一、下放事项范围
  根据《实施意见》提出宏观统筹上移、微观管理下移,权利责任对等、精简高效便民,统筹分类指导、稳步有序推进的基本原则,本轮下放事项范围突出三个方面:凡不涉及需全市统筹协调和综合平衡的,不涉及国家和省明文规定不能下放至镇级的,不涉及市财政出资权限的,都必须下放。
  首批下放事权包括市发展改革局、城乡规划局、国土资源局、公安局等27个部门共172项行政管理事项及权限。镇区必须依照法律、法规、规章和规范性文件规定程序,在本辖区内实施部门下放的行政管理职权,不允许超越属地范围行使职权。
  二、事项下放方式
  (一)直接授权。市属部门根据省人民政府公布的授权调整目录,依法将行政管理职权交由镇区行使,镇区以本镇区名义对外实施行政管理职权,并对所承接事权承担相应的法律责任。
  (二)委托放权。市属部门通过委托的形式,将下放事权交由镇区行使并与镇区签订委托协议,镇区在委托权限范围内以部门的名义对外行使事权,在受委托权限范围内实施行政管理职权而产生行政诉讼、行政复议、行政赔偿的,由部门对外承担名义上的法律责任,镇区承担出庭应诉、复议答复、支付赔偿等实质的法律责任。
  (三)内部调整放权。市属部门在镇区设置派驻机构且以市属部门管理为主的(含省垂直管理部门),进一步下放事权给派驻机构承担,放权部门对其派出机构实施行政行为的后果承担法律责任。
  三、下放工作要求
  (一)放权部门主要职责。
  1.制定本部门下放事项工作具体方案,明确本部门下放事项的操作流程、工作要求、指导监管等内容,以本部门文件印发镇区,报市发展改革局、法制局备案。
  2.以委托放权形式下放的,需与镇区签订行政执法委托协议,明确委托事权范围和责任,签订前报市法制局进行合法性审查,签订后报市发展改革局、法制局备案。
  3.刻制业务专用章交由镇区使用。
  4.加强业务指导。通过加强人员培训、派员驻点指导等多种方式,促使镇区工作人员尽快熟悉工作业务,提高行政水平,帮助解决镇区工作开展中遇到的问题。
  5.做好动态管理和宣传。对已下放事项须以目录形式统一对外公布实施,加强动态评估和管理,对法律、法规、规章和规范性文件作了调整的事项,应在实施后10个工作日内报市政府按规定调整目录。
  6.开展定期检查。对镇区行使下放事项情况进行定期检查,发现问题应向镇区发送整改意见书,同时将相关情况报市简政强镇事权改革工作领导小组,经多次提出规范指导无效的,放权部门应提请市简政强镇事权改革工作领导小组处理。
  (二)镇区主要职责。
  1.主动加强与市相关部门的沟通衔接,制定工作方案,切实做好下放事项承接工作。
  2.明确承接机构,指定对口机构专门承接市相关部门下放事项,做好业务交接、提供法律文书、安装信息系统等。
  3.加强业务培训,调整充实工作力量,提高工作水平和履职能力。
  4.加强工作监督,严格按操作规范和要求行使下放事权,定期组织开展自查工作。
  5.做好信息报送,及时反映承接事项过程中的问题,与相关部门共同协调解决。
  (三)时间要求。
  下放工作自本目录印发之日起3个月内完成。

  中山市简政强镇事权改革下放事项目录(第一批)

序号

部门

事权项目

权限(程度)

下放方式

直接

授权

委托

放权

内部调整放权

1.        

发展改革(物价、粮食)局

企业投资项目(内、外资)核准

建筑面积在1000平方米以下的住宿业项目

 

√

 

2.        

发展改革(物价、粮食)局

企业投资项目(内、外资)核准

建筑面积在1000平方米以下的商业楼项目

 

√

 

3.        

发展改革(物价、粮食)局

审批特色商品服务价格标价签、收费公示牌

全部

 

√

 

4.        

发展改革(物价、粮食)局

物业服务收费(含小区车辆停放服务收费)(核发)

在收费项目或收费标准、收费主体不变的情况下,委托放权给镇(区)物价所(站)换证

 

√

 

5.        

发展改革(物价、粮食)局

机动车停放服务收费许可证(核发)

在不超过市制定的政府定价、政府指导价的情况下,由镇(区)物价所(站)核发收费许可证

 

√

 

6.        

发展改革(物价、粮食)局

生猪屠宰加工费收费许可证(核发)

在收费项目或收费标准、收费主体不变的情况下,委托放权给镇(区)物价所(站)换证

 

√

 

7.        

发展改革(物价、粮食)局

城市规划设计收费许可证(核发)

同上

 

√

 

8.        

发展改革(物价、粮食)局

代理报关报检费收费许可证(核发)

同上

 

√

 

9.        

发展改革(物价、粮食)局

海关监管仓货物保管费收费许可证(核发)

同上

 

√

 

10.     

发展改革(物价、粮食)局

旅游景点门票价格收费许可证(核发)

同上

 

√

 

11.     

发展改革(物价、粮食)局

殡葬管理服务收费许可证(核发)

同上

 

√

 

12.     

发展改革(物价、粮食)局

环卫(服务)收费许可证(核发)

同上

 

√

 

13.     

发展改革(物价、粮食)局

机动车检测收费许可证(核发)

同上

 

√

 

14.     

发展改革(物价、粮食)局

养老院收费许可证(核发)

同上

 

√

 

15.     

发展改革(物价、粮食)局

利用档案服务收费许可证(核发)

同上

 

√

 

16.     

发展改革(物价、粮食)局

除“四害”服务收费许可证(核发)

同上

 

√

 

17.     

发展改革(物价、粮食)局

政府定价和指导价外收取的抵押金、保证金、风险金收费许可证(核发)

同上

 

√

 

18.     

发展改革(物价、粮食)局

货物检查场地收费许可证(核发)

同上

 

√

 

19.     

发展改革(物价、粮食)局

工程监理服务收费许可证(核发)

同上

 

√

 

20.     

发展改革(物价、粮食)局

市场交易手续费收费许可证(核发)

同上

 

√

 

21.     

发展改革(物价、粮食)局

保安服务费收费许可证(核发)

同上

 

√

 

22.     

发展改革(物价、粮食)局

部分中介服务收费许可证(核发)

同上

 

√

 

23.     

发展改革(物价、粮食)局

人才智力市场服务费收费许可证(核发)

同上

 

√

 

24.     

发展改革(物价、粮食)局

气象专业服务及避雷设施检测收费许可证(核发)

同上

 

√

 

25.     

发展改革(物价、粮食)局

港口码头收费许可证(核发)

同上

 

√

 

26.     

发展改革(物价、粮食)局

产品质量认证收费许可证(核发)

同上

 

√

 

27.     

发展改革(物价、粮食)局

资产及交通事故车、物损失评估收费许可证(核发)

同上

 

√

 

28.     

发展改革(物价、粮食)局

建设工程服务收费许可证(核发)

同上

 

√

 

29.     

发展改革(物价、粮食)局

有线电视收视费收费许可证(核发)

同上

 

√

 

30.     

发展改革(物价、粮食)局

测绘收费许可证(核发)

同上

 

√

 

31.     

发展改革(物价、粮食)局

专利代理服务费收费许可证(核发)

同上

 

√

 

32.     

发展改革(物价、粮食)局

白蚁防治服务收费许可证(核发)

同上

 

√

 

33.     

发展改革(物价、粮食)局

旅业电信收费许可证(核发)

在不超过市制定的政府定价、政府指导价的情况下,由镇(区)物价所(站)核发收费许可证

 

√

 

34.     

发展改革(物价、粮食)局

邮政代办点收费许可证(核发)

同上

 

√

 

35.     

发展改革(物价、粮食)局

汽车运输客货运站场收费许可证(核发)

在收费项目或收费标准、收费主体不变的情况下,委托放权给镇(区)物价所(站)换证

 

√

 

36.     

发展改革(物价、粮食)局

公办、民办学校(含幼儿园)及强制性培训收费许可证(核发)

民办幼儿园、托儿所、医疗机构的收费项目、收费标准下放委托镇区物价所审核备案、发证

 

√

 

37.     

发展改革(物价、粮食)局

中山市收费员证(核发)

全部

 

√

 

38.     

城乡规划局

建设工程规划许可

单体建筑面积10000平方米以下的工业建筑,私人自建住宅

 

 

√

39.     

城乡规划局

建设工程规划许可

除市场、医院、体育场馆、学校、旅馆(酒店)、文化艺术中心、博览(会展)中心、颐老院、车站以外的公共建筑

 

 

√

40.     

城乡规划局

建设工程规划许可

单栋建筑面积少于3000平方米的商业、办公建筑

 

 

√

41.     

城乡规划局

建设工程规划许可

全部户外广告、招牌

 

 

√

42.     

城乡规划局

建设工程规划许可

镇域内的所有道路,跨镇36米以下的道路

 

 

√

43.     

城乡规划局

建设工程规划许可

110KV以下变电站及其线路

 

 

√

44.     

城乡规划局

建设工程规划许可

除电信端局及基础信息管线、微波通道以外的电信建设工程

 

 

√

45.     

城乡规划局

建设工程规划许可

燃气中低压管线

 

 

√

46.     

城乡规划局

建设工程规划许可

除水厂、污水处理厂以及输水主干道以外的给排水建设工程

 

 

√

47.     

国土资源局

地籍调查

 

 

 

√

48.     

国土资源局

土地权属纠纷调处

单位之间的争议调处除外

 

 

√

49.     

国土资源局

土地房产权属纠纷调处

同上

 

 

√

50.     

国土资源局

房地产经纪机构设置(新办)及经纪人执业备案

初审

 

 

√

51.     

国土资源局

镇区二手房地产交易税费审核

全部

 

 

√

52.     

卫生局

卫生许可审批

除市所、分所直管单位外,其他由镇区审核

 

√

 

53.     

卫生局

医疗机构设置执业许可

初审

 

√

 

54.     

人口计生局

输精(卵)管复通手术的审批

全部

 

√

 

55.     

人口计生局

无紧急情况施行引产手术的批准

全部

 

√

 

56.     

人口计生局

流动人员婚育证明或计划生育服务证核发

全部

 

√

 

57.     

人口计生局

出具非医学需要终止妊娠证明

全部

 

√

 

58.     

财政局

外商投资企业办理财政登记

全部

 

√

 

59.     

市编委办

编制管理

行政编制管理实行镇区自主分配;镇区事业单位(除学校、医院)的编制,在确保完成公益任务前提下,由镇区在市下达的本镇区总编制内自行管理

 

√

 

60.     

市编委办

事业单位法人登记

年度检验、变更登记

 

√

 

61.     

住房城乡建设局

农民住宅备案审批

500平方米以下的住宅楼和商住楼的备案审批

 

√

 

62.     

住房城乡建设局

占用城区园林绿化用地

1.临时占用城市绿化用地

2.因公益性市政建设确需占用城市绿地的同一建设工程项目占用城市绿化用地500平方米以下的

3.因公益性市政建设确需占用城市绿地的同一建设工程项目占用城市绿化用地500平方米以上1500平方米以下的,下放初审权

 

√

 

63.     

住房城乡建设局

物业管理企业资质核准(三级以下):物业管理企业资质认定(升级),物业管理企业资质认定(换证)

初审

 

√

 

64.     

住房城乡建设局

拆除迁移环境卫生设施:拆除迁移环境卫生设施许可证(新办),拆除迁移环境卫生设施许可证(变更)

全部

 

√

 

65.     

住房城乡建设局

临时占用、挖掘城市道路审批

全部(国道、省道、市道除外)

 

√

 

66.     

住房城乡建设局

工程竣工验收备案

建设工程项目综合验收备案园林绿化分项验收

 

√

 

67.     

住房城乡建设局

燃气工程建设项目审批

取得管道燃气特许经营企业所承接的燃气管道工程

 

√

 

68.     

环境保护局

日间施工噪声排污许可

全部

 

√

 

69.     

环境保护局

夜间施工噪声排污许可

全部

 

√

 

70.     

环境保护局

在城市市区建筑施工使用蒸汽桩机、锤击桩机审批

全部

 

√

 

71.     

环境保护局

试生产(运行)行政许可

环评审批意见中明确需试生产的建设项目的行政许可,由市环境保护局环境监察分局负责;除上述以外的,由镇区负责

 

√

 

72.     

环境保护局

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文件审批

属填报《建设项目环境影响登记表》的项目,下放到镇区审批

 

√

 

73.     

环境保护局

环境保护设施竣工验收:建设项目竣工环保验收

所有编制环境影响登记表的建设项目;属市局验收(包括:电镀、线路板、印染、洗水、化学危险品、化工、金属表面处理、电池等项目)之外的编制环境影响报告表的建设项目;所有房地产项目

 

√

 

74.     

环境保护局

闲置(拆除)防治污染的设施或关闭工业及生活垃圾处置场所

工业废水污染防治设施闲置(拆除)及工业废水转移申请,废水转移联单申报

 

√

 

75.     

环境保护局

排放污染物许可证:排放污染物许可证新办、变更、年检、续证

镇区验收的项目,由镇区负责排污许可证的新办、变更、年审审核

 

√

 

76.     

环境保护局

城市噪声敏感建筑物集中区域内夜间连续施工作业环保审批:建筑施工场所(特殊时段)排污申报新办,建筑施工场所排污申报新办

全部

 

√

 

77.     

公安局

机关、团体、企事业单位及个体工商户刻制印章

除钢印外所有印章

 

 

√

78.     

公安局

群众性大型文体活动治安管理

全部

 

 

√

79.     

公安局

建设工程消防设计审核

1.建筑高度不超过24米的医院门诊楼、病房楼以及疗养院病房楼、大学图书馆、劳动密集型企业的生产加工车间

2.布置在地下层、四层及四层以上且单项或多项建筑面积小于2000平方米,以及布置在其他楼层单项或多项建筑面积小于6000平方米的影剧院、歌舞厅、录像厅、放映厅、卡拉OK厅、夜总会、游艺厅、桑拿浴室、网吧、酒吧,具有娱乐功能的餐馆、茶馆、咖啡厅

3.乙类生产、储存、装卸易燃易爆危险物品的工厂、仓库和专用车站、码头,液化石油气瓶组站及代充点、甲类以下生产企业附设的甲类仓库

4.建筑高度大于50米且层数不超过18层居住建筑

5.设有上述2项所列的人员密集场所的建设工程 

 

 

√

80.     

公安局

建设工程消防验收

同上

 

 

√

81.     

公安局

公众聚集场所投入使用、营业前的消防安全检查

由镇区消防大队审核、验收的公众聚集场所在投入使用、营业前的消防安全检查

 

 

√

82.     

公安局

建设工程消防设计备案

1.消防设计审核范围以内的建设工程

2.地下层建筑面积小于1万平方米的建设工程

 

 

√

83.     

公安局

建设工程消防竣工验收备案

同上

 

 

√

84.     

公安局

具有火灾危险的大型集会、焰火晚会、灯会等群众性活动举办前消防安全检查

由治安大队审批的大型群众性活动(该项目属于内部程序,不对外办理该业务)

 

 

√

85.     

公安局

楼门牌制作审批

全部

 

 

√

86.     

公安局

机动车驾驶证业务

驾驶证补换业务(各镇区)

机动车驾驶证提交身体条件证明(各镇区)

机动车驾驶证资料变更系统(各镇区)

驾驶员信誉查询系统(各镇区)

摩托车驾驶证考试业务(小榄、三乡)

摩托车驾驶证申领受理(各镇区)

 

 

√

87.     

公安局

机动车登记业务

机动车行驶证补换证业务(各镇区)

核发机动车检验合格标志(各镇区机动车检测站)

机动车注册登记、核发牌证等车辆业务(火炬开发区、东区、小榄、西区)

机动车抵押登记业务(火炬开发区、西区、东区)

机动车转移登记业务(东区、火炬开发区、西区)

机动车核发检验合格标志业务(各镇区机动车检测站)

交通事故查询系统

交通违法查询系统

行驶证资料变更系统

 

 

√

88.     

公安局

危险化学品车辆道路运输通行许可

经过城区的必须到城区申请运输许可,不经过城区的在运输目的地申请运输许可

 

 

√

89.     

公安局

第二代居民身份证申、换、补领

全部

 

 

√

90.     

文化广电新闻出版局

三印(名片、打字、复印)印刷品印刷企业设立、变更、年检、注销审批

全部

 

√

 

91.     

文化广电新闻出版局

音像制品零售、出租经营许可、变更、注销

全部

 

√

 

92.     

文化广电新闻出版局

营业性文艺表演团队设立审批

全部

 

√

 

93.     

文化广电新闻出版局

营业性演出活动(不含涉外演出)核准,营业性组台演出活动

全部

 

√

 

94.     

文化广电新闻出版局

书报刊零售经营单位设立、变更、注销审核

全部

 

√

 

95.     

文化广电新闻出版局

专业营业性演出场所的设立、个体演出、个体演出经纪人备案,文艺表演团体在中山的演出活动

全部

 

√

 

96.     

水务局

水利工程建设项目审批:水利工程可行性研究审核,水利工程初步设计审查,水利工程建设项目施工图审查,水利工程建设项目施工许可

1.平均河宽10米以下流经范围在本镇区范围内的非主干围内河涌的清淤、护岸、堤防水利建设(不含缩窄河道、填堵河涌工程)且总投资规模1000万元以下(不含1000万元)项目的审批;

2.一般性农水工程、村防洪工程(不含山塘水库工程)项目审批;

3.180千瓦及以下泵站工程供水设计规模3000立方米及以下的乡镇供水建设工程项目审批

 

√

 

97.     

水务局

城镇建设填堵原有河道沟汊、贮水湖塘洼淀和废除原有防洪围堤审核

城镇建设填堵影响范围在本镇区范围的贮水湖塘洼淀审核(不含山塘、蓄水湖)。

 

√

 

98.     

水务局

水利工程竣工验收备案

1.平均河宽10米以下流经范围在本镇范围内的非主干围内河涌的清淤、护岸、堤防水利建设(不含缩窄河道、填堵河涌工程)且总投资规模1000万元以下(不含1000万元)项目的审批

2.一般性农水工程、村防洪工程(不含山塘水库工程)项目审批

3.180千瓦及以下泵站工程供水设计规模3000立方米及以下的乡镇供水建设工程项目审批

 

√

 

99.     

工商局

合伙企业及其分支机构核准登记

全部

 

 

√

100. 

工商局

个人独资企业及其分支机构核准登记

全部

 

 

√

101. 

工商局

个体工商户名称预先核准和个体工商户核准登记

全部

 

 

√

102. 

工商局

个体工商户注销登记

全部

 

 

√

103. 

工商局

个体工商户验照

全部

 

 

√

104. 

工商局

内资企业法人分支机构核准登记

全部

 

 

√

105. 

工商局

注册资金二百万元以下(含二百万元)的内资有限公司核准登记

全部

 

 

√

106. 

工商局

农民专业合作社核准登记

全部

 

 

√

107. 

工商局

内资企业、个体工商户年度检验的受理审查

全部

 

 

√

108. 

交通运输局

普通货物运输许可

全部

 

√

 

109. 

交通运输局

专用货物运输许可

全部

 

√

 

110. 

交通运输局

大型货物运输许可

全部

 

√

 

111. 

交通运输局

危险品货物运输企业经营许可

受理、初审

 

√

 

112. 

交通运输局

机动车驾驶员培训机构设立核准

机动车驾驶员培训业务及分支机构的开业申请受理、初审,相关业户申请变更的受理、初审

 

√

 

113. 

交通运输局

机动车维修企业设立核准

摩托车维修经营业务、三类机动车维修经营业务,包括开业申请受理、许可及相关业户变更报备;二类以上机动车维修经营业务的开业申请受理、初审及相关业户变更申请、初审

 

√

 

114. 

交通运输局

道路旅客运输经营许可

受理、初审

 

√

 

115. 

交通运输局

道路运输站场经营许可

一、二级客运站由镇区受理,市局初审;三级及以下客运站场由镇区受理、初审;货运站场由镇区受理、初审。

 

√

 

116. 

交通运输局

道路客运经营者设立子公司

受理、初审

 

√

 

117. 

交通运输局

客运车辆进站卡的审批发放

受理、初审

 

√

 

118. 

交通运输局

履带车、铁轮车及其它有损公路路面的机具上路审批

高速公路、国道、省道、县道除外

 

√

 

119. 

交通运输局

公路(桥梁)建设项目初步设计(施工图设计)审批

一般公路(桥梁)建设项目初步设计(施工图设计)审批,省市财政补助项目除外

 

√

 

120. 

交通运输局

公路(桥梁)建设项目施工许可

一般公路(桥梁)建设项目施工许可,省市财政补助项目除外

 

√

 

121. 

交通运输局

公路建设项目验收审批、公路工程竣工验收

省市财政补助项目除外

 

√

 

122. 

体育局

高危险性体育项目经营许可

全部

 

√

 

123. 

体育局

举办健身气功活动及设立站点审批

全部

 

√

 

124. 

体育局

体育类民办非企业设立审查

全部

 

√

 

125. 

体育局

临时占用公共体育设施开展非体育活动审批

全部

 

√

 

126. 

体育局

地方性体育竞赛审批

省及国家以上比赛需向体育局申请、审批

 

√

 

127. 

经济和信息化局

工商领域行业协会等社团审核

只限镇级协会商会

 

√

 

128. 

经济和信息化局

工业园区10KV供电线路及变电站10KV出线核准

全部

 

√

 

129. 

经济和信息化局

中山市外行政事业单位在中山设立办事处审核

全部

 

√

 

130. 

经济和信息化局

酒类生产、经营许可

广东省酒类批发经营许可证、广东省酒类零售经营许可证

 

√

 

131. 

外经贸局

出口创汇型、技术先进型企业认定(初审)

初审,审批权在省外经贸厅

 

√

 

132. 

外经贸局

外商投资企业进口生产设备:外商投资企业进口生产设备,外商投资企业进口生产设备变更。

初审

 

√

 

133. 

外经贸局

国家鼓励发展的外商投资项目确认书

初审,市局在商务部的核发系统出证

 

√

 

134. 

外经贸局

外商投资重大项目

初审

 

√

 

135. 

农业局

公益性服务,包括技术指导、技术培训等项目

由农业社会服务组织承担

 

√

 

136. 

农业局

农作物种子广告核准

全部

 

√

 

137. 

农业局

食用菌菌种生产经营许可证

全部

 

√

 

138. 

农业局

农作物种子生产经营许可

全部

 

√

 

139. 

农业局

100立方米大中型沼气工程检验核准

全部

 

√

 

140. 

农业局

生鲜乳收购许可证核发

全部

 

√

 

141. 

农业局

生鲜乳准运证明核发

全部

 

√

 

142. 

农业局

蚕种生产经营许可证审核

全部

 

√

 

143. 

农业局

农药经营事前备案

全部

 

√

 

144. 

科技局

市专利申请资助审批

初审

 

√

 

145. 

科技局

市民营科技企业认定

初审

 

√

 

146. 

民政局

最低生活保障对象核准

全部

 

√

 

147. 

民政局

社区居民委员会设立、撤销、规模调整审核

全部

 

√

 

148. 

民政局

社区服务中心设立审批

全部

 

√

 

149. 

民政局

设立社会福利机构审批

初审

 

√

 

150. 

民政局

社会福利企业审批

初审

 

√

 

151. 

民政局

建立村级公益性公墓审批

初审

 

√

 

152. 

安全监管局

第二类、第三类非药品类易制毒化学品生产经营备案

全部

 

√

 

153. 

安全监管局

使用危险化学品单位安全评价报告备案

全部

 

√

 

154. 

安全监管局

剧毒化学品使用备案

全部

 

√

 

155. 

安全监管局

危险化学品经营许可证(乙种)核发

初审

 

√

 

156. 

城管执法局

信访案件办理

全部

 

√

 

157. 

城管执法局

信访案件备案

全部

 

√

 

158. 

食品药品监管局

药品经营许可

药品经营许可证(零售)筹建、核发、变更、换证、注销、补发(连锁经营的除外)

 

√

 

159. 

食品药品监管局

保健食品经营企业卫生许可

1.保健食品经营企业卫生许可证新办、变更、注销、换发、补发

2.保健食品经营企业卫生许可证新办、变更、注销、换发、补发[限经营饮料、糖果、润喉糖(梅果)、酸奶、酒等普通食品形态的保健食品)]

 

√

 

160. 

食品药品监管局

餐饮服务卫生许可证

餐饮服务许可证(国家《餐馆服务许可审查规范》分类中的二、三、四类餐饭服务行政许可),连锁经营的餐饮服务单位除外

 

√

 

161. 

林业局

林木采伐许可

初审

 

√

 

162. 

林业局

木材经营许可:木材经营许可证(新办)、木材经营许可证(变更)

初审

 

√

 

163. 

林业局

征用、占用林地的初审

全部

 

√

 

164. 

林业局

临时使用林地的审批

初审

 

√

 

165. 

民族宗教局

宗教团体宗教活动场所举行大型宗教活动审批

初审

 

√

 

166. 

民族宗教局

除寺院、宫观、清真寺、教堂外的其他固定宗教活动处所的设立审批

初审

 

√

 

167. 

民族宗教局

少数民族成分的更改

初审

 

√

 

168. 

中山海事局

船舶载运危险货物的适装许可

1.包装/固体散装危险货物进港、出港申报

2.散装液体货币进港、出港申报

 

√

 

169. 

人力资源社会保障局

职业介绍机构设立

全部

 

√

 

170. 

人力资源社会保障局

职业资格、技能培训的民办学校设立

全部

 

√

 

171. 

人力资源社会保障局

集体合同审查

镇区负责辖区内的非省属、市属企业集体合同审查

 

√

 

172. 

人力资源社会保障局

失业职工登记

全部

 

√

 



第 [1] 页 共[2]页
上面法规内容为部分内容,如果要查看全文请点击此处:查看全文
【发表评论】 【互动社区】
 
相关文章