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北京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关于北京市崇文区第一人民医院等定点医疗机构、定点零售药店有关事项变更的通知

北京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关于北京市崇文区第一人民医院等定点医疗机构、定点零售药店有关事项变更的通知
(京人社医发﹝2012﹞11号)


各区(县)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各有关定点医疗机构:

  为加强我市基本医疗保险定点医疗机构、定点零售药店管理,根据《关于印发〈北京市基本医疗保险定点医疗机构管理暂行办法〉的通知》(京劳社医发[2001]11号)、《关于印发〈北京市基本医疗保险定点零售药店管理暂行办法〉的通知》(京劳社医发[2001]12号)的有关规定,经市、区县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部门审核,现决定对北京市崇文区第一人民医院等26家定点医疗机构、定点零售药店的有关项目予以变更。

  本通知自2012年2月15日起执行。

  附件:

  1、北京市基本医疗保险定点医疗机构变更项目名单

  2、北京市基本医疗保险定点零售药店变更项目名单

北京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

二〇一二年一月十一日

  附件1:
  北京市基本医疗保险定点医疗机构变更项目名单

  1、北京市崇文区第一人民医院(03110003),名称由北京市崇文区第一人民医院变更为:北京市东城区第一人民医院;
  2、北京市崇文区红十字会国龙中医医院(03110007),名称由北京市崇文区红十字会国龙中医医院变更为:北京国龙中医医院;
  3、北京市崇文区红十字会华都中医医院(03151019),名称由北京市崇文区红十字会华都中医医院变更为:北京华都中医医院;
  4、北京市邮政管理局卫生所(01141004),名称由北京市邮政管理局卫生所变更为:北京市邮政公司卫生所;
  5、北京市东城区朝阳门医院(01110014),因机构注销,终止基本医疗保险定点医疗机构服务协议,取消定点医疗机构资格;
  6、北京市隆福医院(北京市东城区老年病医院)(01110009),地址由北京市东城区美术馆东街18号、北京市东城区沙滩后街14号、北京市东城区三眼井胡同乙68号变更为:北京市东城区美术馆东街18号、北京市东城区沙滩后街14号、北京市东城区三眼井胡同乙68号、北京市昌平区东小口镇中滩村290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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