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浙江省水利厅关于继续做好水利安全生产隐患排查治理与信息统计报送工作的通知


  为做好安全生产相关信息的统计报送工作,请各地、各单位报送一名信息员,并将安全生产分管领导、联络员、信息员(联络员和信息员可以为同一人)联系方式一并上报。各地市、厅属有关单位于5月25日之前以电子邮件或传真方式将联系方式报厅建设处(安全监督处)。

  联系人:王振华,郑明平;

  电话:0571-87826615,0571-87826641;

  传真:0571-87814914;

  电子邮箱: qgjzmp@zjwater.gov.cn。

  附件1:水利安全生产执法行动、宣传教育行动情况统计表
  附件2:水利安全生产深化隐患排查治理情况统计表
  附件3:水利重大安全生产隐患登记表
  附件4:安全生产联系方式

  二○一○年五月十日

  附件1:
  水利安全生产执法行动、宣传教育行动情况统计表
  (20  年 1月-  月)
  填报单位(盖章):

执法行动

合计

查处事件

违反安全生产市场准入条件从事水利工程建设的

前期工作不到位、违反建设项目“三同时”规定的

违规从事小水电建设,存在“四无现象”的

违反水利技术标准强制性条文规定建设的

瞒报生产安全事故的

对重大隐患隐瞒不报或不按规定期限予以整治的

不按规定进行安全培训或无证上岗的

拒不执行安全监管指令、抗拒安全执法的

其他非法违法生产、经营、建设的行为

 

 

 

 

 

 

 

 

 

 

 

宣传教育行动

 

安全生产宣传

安全生产教育

应急救援预案演练

演讲

征文

知识竞赛

咨询

展览

培训班

论坛

知识讲座

次/人

期/人

次/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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