6着力优化公务员学历学位结构。鼓励公务员通过函授、远程、自学考试等成人教育形式,参加公共管理硕士(MPA)及有关学历学位教育,不断提高公务员队伍的学历层次,优化学历结构。
(二)重点项目。
1实施跨越式发展能力培训计划。着眼提高公务员服务湖北经济社会科学发展、跨越式发展的能力,组织实施“跨越式”发展能力培训工程。按照一年一个培训主题,分别在公务员中开展务实创新能力、执行落实能力、敢于担当能力、公共服务能力、团结协调能力全员培训,用5年时间将全省公务员普遍轮训一遍,参训率达到100%。
2实施公务员履责能力培训工程。对照公务员能力席位标准和岗位职责,分层分级分类进行公务员能力测试测查,切实找准公务员能力不足,有针对性的进行岗位适应性培训和岗位创优性培训,进一步抓好公务员依法履责的基本态度、基本能力、基本技能、专业岗位操作技能(“三基一专”)培训,不断提升公务员办文、办会、办事的履责能力。到2015年,全省公务员信息技术应用能力大幅提升,90%以上公务员会熟练运用办公自动化。
3实施公务员对口培训工程。紧紧围绕“两圈一带”、武汉东湖国家自主创新示范区、仙洪新农村建设试验区、武陵山少数民族经济社会发展试验区、大别山革命老区经济社会发展试验区建设等,组织实施公务员对口培训。省公务员局每年举办2期公务员对口培训班,到2015年完成400名对口培训任务。切实做好国家东西部公务员对口培训班和中东部公务员对口培训班学员选送和管理工作。积极争取国家公务员局在湖北设立特色培训基地。
4实施基层公务员培训工程。围绕加强基层公务员队伍建设,以提高基层公务员服务群众、依法行政能力为重点,实施基层公务员培训工程。省公务员局协调有关部门适时举办基层公务员示范培训班。重点加强乡镇、街道和公安、工商、税务、社保等公共服务部门基层公务员培训,不断提高基层公务员依法行政、服务群众、社会管理和维护稳定等能力。在2012年底以前,完成基层公务员全员培训任务。
5实施培训管理者培训计划。着眼提高培训管理者的综合素质,实施培训管理者培训工程。省公务员主管部门重点培训省直行政机关处级和市、州公务员管理部门分管培训工作的负责同志及科级培训管理者。各地区、各部门要结合实际,加强本地区、本部门培训管理者队伍建设,加大培训力度,不断提高培训管理者队伍的整体素质。力争5年内将全省公务员培训管理者轮训一遍。省公务员局重点培训150名培训管理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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