4突出重点、均衡发展,提高统筹性。着力解决公务员多头培训、重复培训和多年不训的问题。重点加强对基层公务员培训力度,加强指导,以点带面,促进不同地域、不同部门、不同培训类别和不同层级公务员培训全面均衡发展。
5与时俱进、改革创新,增进科学性。着眼新形势、新任务和新要求,积极探索公务员培训的新思路、新途径和新措施,不断创新培训的内容、方式、方法和机制,努力实现个性化、差别化培训,不断增强培训工作的活力。
(三)工作目标。
--培训体系进一步健全。形成在党委、政府统一领导下,公务员主管部门指导监管有力、各级政府部门紧密配合的公务员培训管理体制;形成制度完善,激励约束机制健全,培训、考核、使用有机结合的法规体系;形成以财政投入为主,个人与单位投入相结合的公务员培训保障机制。
--培训内容进一步规范。着眼提高公务员素质和能力的需要,针对不同公务员能力席位标准和工作职责的要求,建立以岗位职责为基础,能力席位相匹配,包含公务员思想政治、依法行政、工作创新、服务基层等12个方面的通用能力培训内容。
--培训规模进一步扩大。担任县处级以上领导职务的公务员每5年应当参加党校、行政学院、干部学院或经厅局级以上单位组织(人事)部门认可的其他培训机构累计3个月以上的培训。其他公务员每年参加脱产培训的时间累计不得少于12天。到2015年,全省公务员参训率进一步提高,公务员初任培训率继续保持在100%,任职培训进一步落实,专门业务培训和在职培训深入开展。
--培训效果进一步提高。通过培训,努力建设一支政治坚定、业务精湛、作风过硬、人民满意的公务员队伍,使公务员的政治、业务、文化素质有明显提高,公务员队伍的学历、专业、知识结构进一步优化,服务湖北经济社会发展的能力得到明显提升。
二、主要任务和重点项目
(一)主要任务。
1着力加强公务员思想政治理论培训。加强马克思列宁主义、毛泽东思想、邓小平理论和“三个代表”重要思想培训,重点进行中国特色社会主义理论体系特别是科学发展观培训;进行党的路线方针政策和国家法律法规、党的历史和优良传统、国情、省情和形势等培训,进一步坚定公务员的理想信念。大力开展公务员职业道德培训,进一步增强公务员的宗旨意识、责任意识、廉政意识和公仆意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