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木垒哈萨克自治县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在全县深入开展应急救护培训工作的通知

木垒哈萨克自治县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在全县深入开展应急救护培训工作的通知
(木县政办发〔2012〕4号)


各乡镇(场),县人民政府各有关部门:
  为进一步推进应急管理体系建设,提高人民群众防灾避险意识和自救互救能力,促进自治县经济社会又好又快发展,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突发事件应对法》的要求和昌州政办发[(2008)104号]《自治州关于开展群众性紧急救护培训工作的实施意见》精神,切实增强社会公众的安全意识和自防、自救、互救能力,决定在全县各乡镇(场)和相关单位开展针对本单位干部职工、乡镇农牧民、社区群众的应急救护培训,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培训内容
  培训内容包括:救护新概念、心肺复苏、创伤救护、常见急症、紧急避险以及针对各特殊行业人员的救护知识和急救技能的理论及实际操作。
  二、培训方式
  (一)先高危,后拓展。应急救护培训从意外伤害事故易发的厂矿企业、交通运输、建筑工业、警务保安、电力等高危作业开始,逐步延伸到中心学校、机关、社区(农村)等,最后实现培训普及化。
  (二)先集中,后分散。县红十字会要根据各单位的申请,优先安排落实各大企业、单位的培训要求,对于人数少、较分散的单位(企业、行业、社区、农村),采取适时适点集中培训,对人数超过30人并具备基本教学条件的,采取送教上门,现场培训,同时统筹兼顾不同类别单位的需求,提高培训质量和效果。
  三、工作步骤
  全县现场救护培训从2012年1月开始全面启动,具体分三个阶段:
  (一)筹备启动阶段(2012年1月至2012年2月)
  由县应急办和县红十字会牵头组建现场应急救护培训办公室,召开相关责任单位协调会议,研究部署应急救护培训工作,下发应急救护培训计划和任务。各相关责任部门按照培训目标和任务制定培训计划,组织参训人员,安排培训场地,全面启动现场救护培训工作。
  (二)推进阶段(2012年3月至2015年12月)
  2012年重点在公安、交通、安监、煤炭等系统中开展初级卫生救护培训。2013年重点在建筑企业、旅游、电力、教育等系统开展初级卫生救护培训。2014年重点在机关、社团、事业单位干部职工中开展初级卫生救护培训。2012年12月至2015年12月,利用每年科技之冬重点在社区、农村向广大农牧民、城镇居民中开展初级卫生救护培训。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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