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湖北省人民政府关于授予人民银行武汉分行等35家金融机构2011年度支持湖北经济发展突出贡献奖的决定

湖北省人民政府关于授予人民银行武汉分行等35家金融机构2011年度支持湖北经济发展突出贡献奖的决定
(鄂政发〔2012〕6号)


各市、州、县人民政府,省政府各部门:

  2011年,全省金融监管部门和各金融机构认真贯彻落实科学发展观和中央一系列宏观经济金融政策,加大对实体经济的金融支持,取得了总量增长、结构优化、效益提升的显著成绩。2011年全省信贷增量领先中部、增幅高于全国和中部地区平均水平,圆满完成了“四个高于”的目标任务;证券、保险业全面进步,提档进位,有力促进了全省经济社会发展和民生改善。为表彰金融机构对我省经济社会发展作出的突出贡献,省人民政府决定,授予人民银行武汉分行等35家金融机构“2011年度支持湖北经济发展突出贡献奖”(名单附后)。

  希望获奖单位珍惜荣誉,再接再厉,再创佳绩。全省金融机构要围绕构建战略支点目标,扎实奋进,为促进湖北经济社会科学发展、跨越式发展作出新的更大的贡献。

  二○一二年一月十五日

  2011年度支持湖北经济发展突出贡献奖名单

  中国人民银行武汉分行、湖北银监局、湖北证监局、湖北保监局、国家外汇管理局湖北省分局;

  国家开发银行湖北省分行、湖北省农村信用社联合社、中国工商银行湖北省分行、中国建设银行湖北省分行、中国农业银行湖北省分行、中国农业发展银行湖北省分行、中国银行湖北省分行、湖北银行、汉口银行、交通银行湖北省分行、中信银行武汉分行、民生银行武汉分行、邮政储蓄银行湖北省分行、兴业银行武汉分行、招商银行武汉分行、进出口银行湖北省分行、光大金融租赁公司;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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