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湖北省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振兴县级供销合作社的通知

  (三)加强村级综合服务社建设,为创新农村社会管理和壮大村级集体经济服务。“十二五”期间,省供销社每年新建村级综合服务社3000家。在继续抓好网点覆盖的同时,按照有农资和日用消费品便民店、有商品配送、有代理代办、有信息化综合服务的标准,抓好村级综合服务社规范化建设,提升服务功能。加强对村级综合服务社的管理,着力打造功能完备、便民实用的农村社区综合服务平台。发挥村级综合服务社在农村信息化建设中的平台作用,支持供销合作社开展“通村商务信息化工程”建设,推行一站式缴费软件;开展农业科技、信息资讯、金融保险等现代服务,推进城乡公共服务均等化,促进农村社会管理创新。

  (四)加强日用消费品配送中心、供销超市建设,保障农村消费需求。支持县级供销合作社深入推进“超市下乡”,按照“小超市、大连锁”和区域集中发展的战略,抓住集中采购、连锁配送、信息管理等关键环节,加强县级配送中心和乡村两级网点建设,在县城和中心集镇加快建设具有配送功能的购物中心、直营中心店、区域配送中心和供销超市,并与村级综合服务社、社区连锁便利店、小超市进行有效对接,形成覆盖县乡村的物流配送和连锁经营网络,改善农村消费环境、降低流通成本,真正让广大农民群众安全、便利、放心消费。鼓励开展结对帮扶、龙头企业延伸经营、跨区域联合重组,支持网络薄弱与空白县的恢复重建。

  (五)加强再生资源回收体系建设,大力推进循环经济。发挥供销合作社再生资源经营的传统优势,支持供销合作社加强区域再生资源集散中心、交易市场、综合加工利用基地和产业化示范园区建设,加快社区和村镇回收网点建设,建立集回收、加工、综合利用处理为一体的服务网络体系,实现产业化经营、资源化利用和无害化处理,提升再生资源回收利用水平,实现资源可持续、高效率的循环利用。大力开展电子废弃物回收处理和报废机动车回收拆解业务,重点支持省供销社与谷城县合作建设再生资源综合利用工业园区。

  (六)加强基层社、示范专业合作社建设,不断夯实供销合作社基层组织。创新基层社发展模式,大力创办村级综合服务社、大力领办示范专业合作社,积极发展专业协会、联合会及各类农村连锁经营网络和终端,构筑新型供销合作社基层组织体系,把基层社打造成为自主经营的实体、为农服务的载体和合作经济组织的联合体。支持供销合作社建立合作发展基金,重点用于基层组织建设。

  三、保障措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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