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搜网--中国法律信息搜索网
湖北省人民政府关于对省农业厅的嘉奖令

湖北省人民政府关于对省农业厅的嘉奖令
(鄂政发〔2012〕10号)


各市、州、县人民政府,省政府各部门:

  去年以来,我省遭遇了历史罕见的特大三季连旱和旱涝急转的自然灾害,农业生产经受严峻考验。省委、省政府高度重视农业抗灾夺丰收工作,作出了一系列决策部署,省领导多次召开全省性农业抗灾会议,深入各地检查指导农业抗灾工作。全省各地、各部门按照省委、省政府的决策部署,克服重重困难,动员组织广大干部群众,采取抗灾强田管、补种复种增面积、加强科技服务等一系列具体措施,掀起了抗灾夺丰收的一个又一个高潮。在全省上下的努力下,我省农业呈现持续、全面、加快发展的势头。粮食增产14.5亿斤,实现“八连增”;农民人均增收1066元,实现“八年快”;农产品加工值超6000亿元,实现三年翻一番;农业经营体制机制创新、规模经营等农业各项工作实现新突破、新发展。2011年农业发展整体提速、全线飘红,成为全省经济社会发展的亮点,为促进经济社会全面较快发展提供了有力支撑,做出了新的贡献。省农业厅作为负责全省农业和农村经济工作的综合行政部门,以高度负责的态度、求真务实的作风,带领各级农业部门和广大农民群众,在抗灾夺丰收工作中,采取一系列措施,发挥了关键作用,圆满完成了全年农业生产各项任务。为表彰省农业厅在全省农业抗灾夺丰收工作中的突出贡献,省人民政府决定对省农业厅予以通令嘉奖。


第 [1] 页 共[2]页
上面法规内容为部分内容,如果要查看全文请点击此处:查看全文
【发表评论】 【互动社区】
 
相关文章