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八)推动大企业和小企业协调发展。
坚持开展规模经济培育活动,着力发展大企业大集团,鼓励和支持优势骨干企业以资本为纽带、以品牌为依托开展多种形式的兼并重组,加快形成一批技术先进、核心竞争力强、主业优势明显的大企业、大集团;力争5年内形成销售收入过千亿元的企业3家、过500亿元的企业10家、过100亿元的企业50家、过亿元的企业3000家;充分发挥大企业大集团在推进工业转型升级中的骨干作用,引导大企业发展业务外包;支持非公有企业通过并购和控股、参股等多种形式,参与国有企业的改制和重组,实现投资主体多元化;进一步完善大企业联系与服务机制,深入推进大企业直通车服务,改善发展环境,帮助企业做大做强。深入推进“成长工程”。围绕一批小企业成长为规模以上企业,一批规模以上中小企业成长为行业龙头企业,加大工作力度,强化“小进规”工作目标考核。推动中小企业走“专、精、特、新、配”的路子,培育中小企业龙头,着力使一批企业成为全省行业龙头和“旗舰”;鼓励中小企业与大型企业通过专业分工、服务外包、订单生产等多种方式开展经济技术合作,提高大中小企业间协作配套水平;引导中小企业加强管理,强化营销和风险管理,完善治理结构,提高信息化应用水平,推进管理创新,提升经营管理水平。健全中小企业服务体系。通过财政资金支持、引导社会投资等多种方式,支持中小企业投融资(担保、技术)等公共服务平台、小企业创业基地、中小企业信息网建设,完善服务设施、增强服务功能;积极培育各级中小企业综合服务机构,构建不同层次服务机构纵向贯通、不同类型服务机构横向联系的服务网络。建立中小企业服务基本规范,健全中小企业服务体系的运行机制、服务能力提升机制和服务效果评估激励机制,增强服务体系的运营效率和可持续发展能力。
(九)加快发展生产性服务业。
按照“市场化、专业化、社会化、国际化”的发展方向,大力发展面向工业生产的金融保险、现代物流、工业设计与研发、信息化集成、专业服务等生产性服务业,加快推进服务型制造,不断提升对工业转型升级的服务支撑能力。大力推进地方金融保险机构建设,提高金融管理水平,提升金融为经济建设服务的能力。鼓励制造企业开展设计业务外包,与设计企业开展多种形式合作,扩大工业设计服务市场;充分利用现代信息网络技术及平台,培育发展一批具备较强竞争力的专业化研发服务机构,开展面向生产过程的分析检测服务和知识产权服务。鼓励工业企业加快物流业务整合、分离和外包,推进重点行业电子商务平台与物流信息化集成发展;支持3G、3S(全球卫星导航系统GNSS、地理信息系统GIS、遥感RS)、机器到机器(M2M)、射频识别(RFID)等现代信息通信技术在制造业物流领域的创新和应用;加快信用、认证、标准、支持和物流平台建设,完善电子商务发展的支撑环境。大力发展网络化、全链条的信息传输、信息技术、信息内容等服务业;引导信息系统集成服务向产业链前后端延伸,推动咨询设计、集成实施、运行维护、测试评估、数据处理与运营服务等业务向高端化发展;鼓励发展信息技术外包服务(ITO)、技术性业务流程外包服务(BOP)和知识流程外包服务(KPO),扩大服务对象和服务能力。加快发展合同能源管理、清洁生产审核、绿色产品(包括节能产品、环保装备)认证评估、环境投资及风险评估等专业性服务;推动节能、合同能源管理、污染治理、安全生产等服务机构提供诊断、技术咨询、设计、融资(租赁)、建设(改造)、运行、人才培训等一条龙的专业服务。鼓励制造业企业从提供设备向提供设计、承接项目、实施工程、项目控制、设施维护和管理运营等一体化服务转变,围绕产品功能拓展,发展故障诊断、远程咨询、专业维修、在线商店、位置服务等新型服务形态;推动制造企业通过业务流程再造,发展社会化专业服务,提高专业服务在产品价值中的比重;引导制造业与服务业融合,实现生产型制造向服务型制造的转型,不断推动产业高质、高端、高效发展。
(十)大力实施开放先导战略。
坚持“走出去”与“引进来”相结合,抢抓国际资本及沿海产业转移的机遇,突破性开展招商引资,高起点承接资本及产业转移。加大拓展外需力度,加快培育以技术、品牌、质量、服务为核心竞争力的出口新优势,扩大产品出口,提高出口产品附加值;促进组装加工企业升级改造,延长加工贸易增值链,推动加工贸易从组装加工向研发、设计、核心部件制造、物流等高附加值环节升级;严格控制高能耗、高污染和原材料及资源类产品出口。以先进制造业、高新技术产业和生产性服务业为重点,积极引导和鼓励境内外跨国公司和知名企业在我省投资建立区域总部、研发中心、制造中心、采购中心和营销中心等功能性机构,努力建设一批生产制造基地和服务外包基地;积极推进战略性新兴产业的国际合作,严格控制高能耗、高污染外资项目;利用国内市场优势、资源优势和智力资本优势,加强引进消化吸收再创新,更好地利用全球科技成果和智力资源,努力掌握一批自主知识产权和技术;大力推广“以民引外”等利用外资新模式,积极引进外资和内资重大项目,努力承接境外和沿海发达地区产业要素、市场要素和管理要素的转移;积极推进湖北与中央企业的合作,实现优势互补,合作共赢;鼓励企业与跨国公司开展合作,深度参与跨国公司全球价值链合作。按照市场导向和企业自主决策的原则,引导各类所有制企业有序开展境外投资合作;支持有实力的企业开展境外矿产资源的开发与合作,建立长期稳定多元化、多渠道的资源安全供应体系;支持企业在科技资源密集的国家(地区)设立研发中心,与境外研发机构和创新企业加强技术研发合作;鼓励有实力的企业开展跨国并购和绿地投资,在全球范围开展资源配置和价值链组合。
四、保障措施
(一)坚持“工业第一”的发展理念。
深入解放思想,创新体制机制,加大资源的倾斜力度,以非常之策、非常之举,加大“工业第一”的力度,体现“工业第一”的地位,强化“工业第一”的理念,坚定不移地推进“工业兴省”战略,坚持把工业优先作为核心战略,把工业经济作为全省经济发展的第一推动力和首要支撑,牢牢扭住新型工业化这个经济工作的“牛鼻子”,牢固树立“产业第一,企业家老大”的理念,特别是“工业第一”的理念,聚精会神抓发展,把抓发展的主要精力向工业集中,保障发展的资源向工业汇集,促进发展的政策向工业倾斜,推动工业做大、做实、做强,努力实现工业大省向工业强省的跨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