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湖北省人民政府办公厅转发省监察厅关于2012年执法和效能监察工作安排意见的通知


  (十三)加强《招标投标法实施条例》贯彻落实情况的监督检查。重点加强招投标环节的监管,督促综合监管机构、行业主管部门切实履行职责。积极推进统一规范的公共资源交易市场建设。(省监察厅、省招投标监管局负责,省有关部门配合)

  (十四)大力推进工程建设项目信息公开和诚信体系建设。完善全省信息公开共享网络平台,建立健全行业信用信息管理制度,抓紧出台信用信息目录、信用评价办法、不良行为认定标准等制度,及时记录公告市场主体不良行为信息,实现信用信息在不同地区和行业之间的互联互通和互认共享。按照《工程建设领域项目信息和信用信息公开共享评估指标和评估办法》组织开展综合评估。(省经信委牵头,省治理工程建设领域突出问题工作领导小组成员单位各负其责,省治理工程建设领域突出问题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协调配合)

  (十五)开展国土资源领域土地利用和土地整理突出问题专项清理。做好土地卫片执法工作。继续做好高尔夫球场清理整治工作。(省国土资源厅、省发改委、省监察厅牵头,省环保厅、省住建厅、省水利厅、省农业厅、省工商局、省体育局、省林业厅、省旅游局各负其责)

  (十六)加强对政府投资重大项目的监管。(省监察厅牵头,省发改委、省财政厅、省住建厅、省国土资源厅、省环保厅、省安监局、省审计厅等配合)深入推进“廉政阳光工程”创建工作。(省监察厅牵头,省有关部门各负其责)

  四、以维护民利为根本,围绕群众关心关注的问题开展监督检查

  (十七)加强对安全生产法律法规执行情况及安全生产责任制落实情况的监督检查。逐步完善法规制度,不断规范调查处理工作。(省安监局、省监察厅牵头,省有关部门配合)

  (十八)加强对专项资金管理使用情况的监督检查。规范社保基金、住房公积金、城乡低保金、扶贫资金、救灾救济资金以及其他政府专项资金管理使用行为。(省住建厅、省民政厅、省人社厅、省财政厅、省扶贫办负责,省监察厅、省审计厅等配合)充分发挥移民资金监督网的作用,加强对南水北调中线工程移民资金、三峡工程和其他大中型水库后期扶持资金管理使用情况的监督检查。(省监察厅牵头,省移民局、省财政厅负责,省南水北调移民资金监督网成员单位配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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