揭阳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落实中共揭阳市委揭阳市人民政府关于加快我市水利改革发展的决定有关政策措施责任分工的通知
(揭府办〔2012〕18号)
各县(市、区)人民政府(管委会),市府直属有关单位:
为贯彻落实《中共揭阳市委揭阳市人民政府关于加快我市水利改革发展的决定》提出的一系列政策措施,经市人民政府同意,现就有关问题通知如下:
一、工作分工
(一)关于“到2015年,防洪(潮)标准市区基本达到100年一遇,县级城市基本达到50年一遇,中心镇达到20年一遇。县级以上城市、重点易涝区除涝能力基本达标”问题,由市水务局会同市发展改革局、财政局、国土资源局、住房城乡建设局等部门负责落实。
(二)关于“2020年全市年用水总量力争控制在22.76亿立方米以内”、“万元国内生产总值用水量和万元工业增加值用水量明显降低,农田灌溉水有效利用系数符合上级下达的标准”问题,由市水务局会同市发展改革局、经济和信息化局、财政局、住房城乡建设局、环境保护局、农业局等部门落实。
(三)关于“主要江河水功能区水质明显改善,城镇供水水源地水质达标”问题,由市水务局、环境保护局会同市发展改革局、财政局负责落实。
(四)关于“加快推进支撑区域经济社会发展的重点水利工程建设,加大市级配套资金的投入,到2012年,完成市三洲拦河闸应急工程建设;到2015年,完成白坑湖水库综合整治工程;到2015年,完成惠来中东部供水工程、揭阳引韩供水工程建设”问题,由市水务局会同市发展改革局、财政局、国土资源局等部门负责落实。
(五)关于“实施江海堤防工程建设,到2015年前基本完成海堤加固达标;到2020年,完成捍卫万亩以上的堤防工程加固达标。加快治洪治涝保安工程建设,积极实施中小河流治理和揭东县、揭西县、普宁市3个山洪灾害防治县非工程措施建设。基本完成病险水库和列入全国重点大中型病险水闸专项除险加固,实施大型灌排泵站更新改造和中型灌排泵站建设。完善主要江河防洪体系建设,重点推进榕江大围建设”问题,由市水务局会同市发展改革局、财政局、国土资源局、住房城乡建设局、海洋渔业局、气象局等部门负责落实。
(六)关于“到2013年解决规划内215.11万人农村饮水安全问题,发展城乡一体化供水,加强农村饮水安全工程运行管理,长期发挥效益”的问题,由市水务局会同市发展改革局、财政局、环境保护局、住房城乡建设局、农业局、卫生局等部门负责落实。