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搜网--中国法律信息搜索网
桂林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印发桂林市重大项目建设管理办公室2011年工作方案的通知

  银 静  桂林供电局
  (三)督查组
  组 长:肖勇辉  市政府督查室副主任
  副组长:莫启文  市监察局效能办公室主任
  汤瑞清  市绩效办公室副主任
  杨晓花  市发改委副调研员
  成 员:徐 宁  市发改委稽察科科长
  石 帆  市市政局工程科副科长
  周首权  市监察局综合科正科级监察员
  兰中华  市规划局
  李青云  市交通运输局
  刘 喆  临桂新区管委会
  (四)重大项目前期攻坚工作站
  站 长:李 军  市铁建办副主任
  副站长:陆铁拓  市发改委投资科副主任科员
  成 员: 由相关审批单位、评审和中介机构组成。
  根据工作需要,市重大办可从市直有关部门抽调人员开展全市性的协调、督查或考评工作。
  二、主要职责
  受市政府委托,市重大办负责统筹、协调、指导县区、市直部门的投资和重大项目建设工作。
  (一)编制年度重大项目目录、重大项目开竣工方案、重大项目投资进度计划、重大项目策划任务等,并下达给各县区和有关部门;
  (二)制定重大项目集中攻坚方案,组织开展重大项目前期工作;
  (三)收集、整理、发布重大项目相关信息;
  (四)协调重大项目的相关事项,组织有关县区或部门研究解决重大项目推进中的突出困难和问题;
  (五)组织开展项目联合审批活动;
  (六)协调有关部门及业主做好重大项目的后评价工作;
  (七)组织对重大项目实施情况的督查;
  (八)组织对各县区和市直部门投资和项目建设工作的考评。
  三、工作机制
  (一)协调工作制度
  突出对投资和项目建设的目标进度、关键节点、工作效率的全程掌控,协调相关责任单位及时解决问题,保证项目建设顺利进行。
  市重大办定期梳理重大项目实施中存在的突出矛盾和问题,提出解决问题的方案。在此基础上,根据工作实际,采取三种协调方式解决实际问题:
  1.各县区或市直部门针对工作中存在的突出矛盾和问题,提请市重大办组织相关单位召开专题会议协调解决。
  2.市重大办直接协调解决市委、市政府特别关注的主要投资节点进度、重大项目突出矛盾和问题。
  3.必须由市政府层面解决的问题,及时提请市政府协调解决。


第 [1] [2] [3] 页 共[4]页
上面法规内容为部分内容,如果要查看全文请点击此处:查看全文
【发表评论】 【互动社区】
 
相关文章