桂林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印发桂林市粮食应急预案的通知
(市政办〔2011〕85号)
各县、自治县、区人民政府,市直各委、办、局,各有关单位:
经市人民政府同意,现将《桂林市粮食应急预案》印发你们,请结合实际,认真组织实施。
桂林市人民政府办公室
二Ο一一年五月十三日
桂林市粮食应急预案
目录
1.总则
1.1 编制目的及依据
1.2 适用范围
1.3 工作原则
2.组织机构和职责
2.1 应急指挥部及其职责
2.2 应急指挥部办公室及其职责
2.3 县、区粮食应急机构及其职责
3.突发粮食事件等级
3.1 Ⅰ级突发粮食事件
3.2 Ⅱ级突发粮食事件
3.3 Ⅲ突发级粮食事件
3.4 Ⅳ级突发粮食事件
4.预测、预警
4.1 信息监测和报告
4.2 预警
4.3 应急报告
5.应急响应
5.1 分级响应
5.2 信息共享和处理
5.3 指挥和协调
5.4 新闻报道
5.5 应急终止
6.应急保障
6.1 粮食储备
6.2 粮食应急加工
6.3 交通运输保障
6.4 市场秩序和治安保障
6.5 经费保障
6.6 通信保障
6.7 培训演练
7.后期处置
7.1 评估和改进
7.2 应急能力恢复
7.3 应急经费和清算
7.4 奖励和处罚
8.附则
8.1 应急指挥机构联系方式
8.2 预案解释
8.3 预案实施
1.总 则
1.1 编制目的及依据
为有效监测和控制各类突发公共事件或其他原因引起的粮食市场异常波动,保证粮食(含食用油,下同)有效供给,确保粮食市场供应,保持粮食市场价格基本稳定,维护正常的社会秩序,依据《
粮食流通管理条例》、《国家粮食应急预案》、《广西壮族自治区粮食应急预案》和《桂林市突发公共事件应急预案》等,特制定本预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