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内业资料收集。各县、区国土资源部门根据国土资源部确定的本辖区卫片执法检查图斑,收集卫片图斑地块涉及的建设用地、地籍、规划管理、矿产管理及执法监察等资料,特别是收集征转用地、供地、矿产勘查及开采审批以及案件查处卷宗资料,按照一个地块一个档案的要求逐个图斑建立卫片执法检查档案。
2.内、外业核查。各县、区国土资源部门按照国土资源部确定的本辖区卫片执法检查图斑涉及的地块,逐个进行内、外业核查。其中外业核查要求对图斑涉及的地块、矿产勘查及开采区域逐块进行现场查看,拍摄实地照片。属尚未依法查处的违法用地用矿行为,要按照案件取证要求进行面积、地类、非法开采矿产数量、造成破坏程度等实地勘测并形成勘测成果和鉴定意见。
(三)数据录入与汇总
各县、区国土资源部门对卫片图斑内、外业核查结果进行整理,按照本通知和《卫片执法检查规范》要求将相关内容数据录入《土地矿产卫片执法检查信息系统》中的各类统计报表。
(四)整改与查处
各县、区人民政府对卫片执法检查发现的土地矿产违法行为,要按照边自查、边整改、边查处的要求组织国土资源、纪检监察、城乡建设规划、安监等部门尽快采取有效措施进行整改、查处到位。其中对于违法行为较轻微,土地能够复耕复绿的,要责令违法当事人停止违法行为,并对土地进行复耕复绿;对于符合立案条件,尚未立案查处的,要尽快立案查处。已立案尚未调查处理或未作出处罚决定、未提出处分建议的,抓紧时间进行调查处理,依法作出行政处罚决定、提出处分建议并处理落实到位。
(五)督查与验收
各县、区完成自查工作后,市人民政府将成立督导组对各县、区自查工作情况进行督查。督查的主要内容包括动员部署工作,组织自查情况,查看图斑地块现场,查阅各图斑档案材料,审查违法案件档案,核实上报分析数据的真实性、准确性,整改工作情况等。在市及各县、区开展整改查处工作的基础上,根据国土资源部和自治区人民政府的总体部署,国土资源部和自治区国土资源厅将按照分工,对我市各县、区开展卫片执法检查工作进行验收。
六、工作要求
(一)落实机构,加强领导
2010年度土地矿产卫片执法检查是首次在全国范围内将土地、矿产一并部署开展卫片执法检查,同时也是对所有行政区域实施全覆盖检查和依据15号令对土地违法严重地区政府主要负责人实施问责的第二年,比2009年度土地矿产卫片执法检查工作要求更高更严。时间紧、任务重、要求高、责任大,各级政府要引起高度重视,政府主要领导要亲自部署,分管领导要具体抓好相关工作的落实。要组织成立土地矿产卫片执法检查工作领导小组,并落实工作机构、人员和经费,确保卫片执法检查工作顺利推进。