深圳市住房和建设局关于印发2012年全市房屋市政工程高大模板支撑体系专项整治工作方案的通知
各区住房和建设局,宝安区建设局,光明、坪山新区城建局,市安监站,各建设、施工、监理单位,各有关单位:
根据省住房和城乡建设厅《2012年全省房屋市政工程高大模板支撑体系专项整治工作方案》(粤建质函〔2012〕55号)的有关部署,我局制定了《2012年全市房屋市政工程高大模板支撑体系专项整治工作方案》,现印发给你们,请认真贯彻落实。
专此通知
附件:2012年全市房屋市政工程高大模板支撑体系专项整治工作方案
深圳市住房和建设局
二〇一二年二月二十八日
附件:
2012年全市房屋市政工程高大模板支撑体系专项整治工作方案
为进一步加大对房屋市政工程高大模板支撑体系施工安全的监管力度,有效预防和减少高大模板支撑体系坍塌事故的发生,根据省住房和城乡建设厅《2012年全省房屋市政工程高大模板支撑体系专项整治工作方案》(粤建质函〔2012〕55号)的工作部署,结合我市实际,制定本方案。
一、工作目标
通过全面、深入开展房屋市政工程高大模板支撑体系专项整治工作,进一步督促企业落实安全生产主体责任,全面排查整治安全隐患,严防事故发生,房屋市政工程高大模板支撑体系安全隐患治理率力争达到100%。
二、组织领导
成立全市建设系统房屋市政工程高大模板支撑体系专项整治工作领导小组,由段衡金副局长任组长,市住房和建设局质安处、建管处、市场处、法规处,市安监站,各区住房和建设局(建设)局,光明、坪山新区城建局分管负责人为成员。
各区住房和建设(建设)局,光明、坪山新区城建局应成立相应领导机构,制定工作方案,组织实施本辖区房屋市政工程高大模板支撑体系专项整治工作。
三、专项整治范围、内容和依据
(一)专项整治范围
全市所有在建、且含有高大模板支撑体系分部分项工程的房屋市政项目,重点整治工程为大型公共建筑工程,重点整治企业为外省或本省跨地区经营施工企业所承建的工程。