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搜网--中国法律信息搜索网
南宁市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印发南宁市统筹城乡改革推进城乡公共服务和社会管理一体化发展实施办法的通知

南宁市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印发南宁市统筹城乡改革推进城乡公共服务和社会管理一体化发展实施办法的通知
(南府办〔2012〕32号)


各县、区人民政府,市政府各部门,各管委会,市级各双管单位,市直各事业、企业单位:

  《南宁市统筹城乡改革推进城乡公共服务和社会管理一体化发展实施办法》已经市十三届人民政府第5次常务会议审议通过,现印发给你们,请结合实际,认真组织实施。

  二〇一二年二月十五日

  南宁市统筹城乡改革推进城乡公共服务和社会管理一体化发展实施办法

  根据《中共南宁市委南宁市人民政府关于统筹城乡改革推进城乡一体化发展的实施意见》和《南宁市统筹城乡综合配套改革实施方案》,结合南宁市城乡公共服务和社会管理实际制定本办法。

  一、目标任务

  到2020年,村级公共服务和社会管理水平达到“四个有”:有一套适应农民生产生活居住方式转变要求、城乡统筹的基本公共服务和社会管理标准体系;有一个保障有力、满足运转需要的公共财政投入保障机制;有一个民主评议、民主决策、民主监督公共服务的管理机制;有一支协同配合、管理有序、服务有力的村级公共服务和社会管理队伍。建立城乡统一的公共服务制度,基本实现城乡基本公共服务均等化。

  --文体类。到2013年,在试验区各乡镇建立村级服务中心,设立“农家(社区)书屋”、“村庄绿色网吧”,完成镇、村文化体育站标准化建设。到2015年,全市基本完成所有镇、村文化体育站标准化建设。

  --教育类。到2013年,出台《南宁市义务教育标准化学校建设基本标准评估细则》,加快推进全市义务教育标准化学校建设,试验区每个乡镇建成1所公办中心幼儿园、普及高中,义务教育生均公用经费实现城乡均等,全市普及高中阶段义务教育。到2015年,争取全市每个县(区)建成1-2所自治区示范幼儿园,每个乡镇建成1所公办中心幼儿园,学前三年毛入学率达到75%,学前一年毛入学率达到95%,九年义务教育巩固率达到93%,高中阶段毛入学率达到93%以上。

  --医疗卫生类。到2013年,建立和完善覆盖城乡的疾病预防控制、医疗救治、突发公共卫生事件应急处理机制,制定乡镇卫生院、村级卫生所标准化建设标准,完成试验区内所有乡镇卫生院标准化建设,完成试验区内50%以上村卫生所标准化建设。到2015年,全市建立较为完善的医疗保障城乡一体化管理体系。


第 [1] [2] [3] [4] [5] 页 共[6]页
上面法规内容为部分内容,如果要查看全文请点击此处:查看全文
【发表评论】 【互动社区】
 
相关文章