4. 青少年阳光体育工程。切实加强学校体育,把增强学生体质作为学校教育的基本目标之一,纳入学校教育考核主要指标。积极开展“阳光体育运动”,培养学生运动技能,保证学生每天1小时的锻炼时间,养成日常锻炼的良好习惯。中小学校按规定开足体育课时,根据体育课时总量配齐配足体育教师,加强学校体育设施建设和体育器材配置。各级各类学校每年至少举办1次校运会。完善市级青少年年度体育比赛制度,建立大学生、中小学生体育联赛制度。办好各级各类业余体育运动学校、体育传统项目学校,加强青少年体育俱乐部和青少年户外体育活动营地建设,建立和完善学校、社区、家庭相结合的青少年体育网络和联动机制。到2015年,在校学生普遍达到《国家学生体质健康标准》的基本要求,耐力、力量、速度等体能素质明显提高,达到优秀标准的人数比例达到20%以上。
5. 竞技体育金牌工程。加强与国家体育总局各运动项目管理中心的联系和沟通,力争我区更多的项目和运动员入选奥运会、亚运会。创新和发展广西竞技体育“灵、小、短、水”优势战略,加强运动员文化教育和运动员保障工作,努力提升我区竞技体育总体实力和竞技运动技术水平。力争在2012年第三十届奥运会上获得1-2枚金牌,荣获国家体育总局颁发的奥运会贡献奖;力争在2013年第十二届全运会上获得8-10枚金牌,荣获国家体育总局颁发的体育道德风尚奖;力争在2014年第十七届亚运会上获得6-7枚金牌,荣获国家体育总局颁发的亚运会贡献奖。
6. 后备人才苗子工程。积极建设遵循竞技体育科学发展、符合青少年运动训练规律的竞技体育后备人才培养新体系,形成较为完善的制度化、常态化的“体教结合”新机制。重点扶持9所国家级高水平竞技体育后备人才培养基地,评定和资助20所自治区级竞技体育后备人才培养基地,加强自治区体育运动学校、全区14所市级体育运动学校、全区50所县级业余体校的建设和扶持工作。按照1:3:9原则,力争一线运动员达到1000人,力争发展二线在校训练的竞技体育后备人才3000人,发展三线长期参加业余训练的少年儿童初学者9000人。各级各类竞技体育后备人才培养基地平均每年向优秀运动队输送50名左右具备发展潜力的优秀人才。
7. 体育产业示范工程。坚持体育产业与体育事业发展相结合,以体育赛事表演、运动体验、体育休闲旅游和体育特色旅游为突破口,大力发展体育支柱产业。重点建设广西体育产业城、南宁李宁体育公园、南宁华蓝弈苑、柳州静兰水上娱乐运动中心、来宾红水河民族文化体育产业园、平果体育产业园、崇左“中国-东盟快乐缘”体育主题园和大新明仕田园体育休闲基地等一批体育产业示范工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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