福州市人民政府关于下达2012年造林绿化工作任务的通知
(榕政综〔2012〕30号)
各县(市)区人民政府,市直各有关单位:
为加快森林资源培育步伐,推进“四绿”工程建设,根据《
福建省人民政府关于切实抓好2012年造林绿化工作的通知》(闽政文〔2012〕21号)要求,现将我市造林绿化任务予以分解下达,并就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提高思想认识。大力开展植树造林,是保护青山绿水、不断改善生态环境质量、打造宜居宜业生态福州的根本举措。各级各有关部门要进一步提高认识,持续推进“四绿”工程建设,把造林绿化作为一项重要政治任务,精心组织,周密部署,确保完成今年全市造林绿化任务。
二、明确目标任务。2012年我市造林绿化任务36.5万亩,具体包括:(一)围绕提升生态景观效果目标,着力建设“四绿”工程6.5万亩,主要是城市、村镇和道路植树绿化,以及“三沿一环”(沿路、沿江、沿海、环城)树种结构调整和补植、修复,着力抓好沈海高速公路福州段森林通道建设。(二)造林更新(含生物防火林带建设和矿山植被恢复)9万亩,确保采伐迹地、火烧迹地和极少量荒山得到及时造林更新。
三、强化工作措施。一是搞好规划。各县(市)区要按照“全面规划、注重实效、先急后缓、分期实施”要求,认真做好本区域造林绿化规划,切实做到“山水园田统一规划,乔灌草、花果树一起上,带、网、片、点相结合”,确保达到“四季皆绿,四季有花,四季变化”的生态优美效果。二是落实林地。这是推进“四绿”工程建设的关键,各县(市)区要把这项工作抓紧抓好,尤其是沈海高速福州段两侧造林地的落实。对现有采伐迹地、火烧迹地和极少量荒山,也要逐块加以落实并及时造林。三是备好苗木。要根据造林绿化任务,认真测算造林绿化所需苗木的种类和数量,尽早做好苗木调剂工作。针对2012年及今后全市造林绿化重点将转移到山下统筹的实际,适时调整苗木组成结构,加大良种壮苗、轻基质容器苗、景观绿化大苗和乡土珍贵树种苗木的保障力度。四是尊重科学。要根据树种的生物学特性,做到适地适树,合理配置树种、方式、比例、结构和密度。造林更新要大力提倡不炼山造林,努力维护地力和生物多样性。重点生态区位要通过采取间伐、补植、套种等人工措施,加快调整树种组成,改善林分结构,促进形成树种多样、针阔混交、异龄复层的复合型林分。城乡绿化要选择景观效果好、经济价值高的名贵和优良乡土阔叶树种,以丰富森林景观,提高城乡绿化美化水平。