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搜网--中国法律信息搜索网
福建省司法厅关于开展“千人万件大调解千乡万村创‘四无’”专项活动的实施意见


  四、工作步骤

  省厅开展“千人万件大调解、千乡万村创‘四无’”专项活动是按照司法部开展矛盾纠纷“大排查、大调解”专项活动工作步骤进行,请各地按照各阶段时间安排,抓好组织实施。活动于2012年3月开始,至2012年12月底结束,分为三个阶段:

  (一)动员部署阶段(3月1-3月15日)

  各级司法行政机关要制定实施方案,认真做好活动的前期准备工作。要通过召开会议、下发文件等形式层层动员,增强开展活动的积极性、主动性。

  (二)组织实施阶段(3月16日-10月31日)

  每月定期组织司法所工作人员、人民调解员,对各类矛盾纠纷和苗头性隐患进行全面、深入、细致的拉网式大排查;对排查出来的矛盾纠纷和苗头隐患,逐一登记建档、及时就地化解。开展创建“无民转刑、无非正常死亡、无群众性械斗、无集体上访”活动,认真抓好人民调解、法制宣传、安置帮教、社区矫正、法律援助、基层法律服务等工作在基层的落实,切实构筑起维护社会稳定的“第一道防线”,全力维护基层社会的安定稳定。

  (三)总结表彰阶段(11月1日至12月31日)

  各地要坚持边排查、边化解、边总结、边提高,总结本地矛盾纠纷排查调处工作经验做法,并形成制度,常抓不懈。同时,要注意发现和树立活动中涌现出的先进典型,总结、宣传和推广他们的经验和事迹,充分发挥先进典型的示范和带动作用。省司法厅将结合这次专项活动,评选出10个人民调解先进县、100个人民调解先进乡、1000个人民调解先进村。为规范评选工作,制定《福建省人民调解先进县、人民调解先进乡、人民调解先进村评选标准》(见附件)。

  五、活动要求

  (一)加强组织领导。各级司法行政机关要把开展“千人万件大调解、千乡万村创‘四无’”专项活动作为今年司法行政的重要工作,列入议事日程,摆上重要位置,成立“一把手”任组长的领导小组,制定活动实施方案,切实研究好、部署好、组织好、实施好。要树立全局意识和“一盘棋”思想,不仅要组织司法助理员、人民调解员参与,还要动员组织司法行政机关工作人员,律师、公证员、基层法律服务工作者、法律援助工作者、司法鉴定人等积极参与,形成工作合力。要积极向党委、政府和有关部门汇报,争取重视和支持,努力把活动纳入当地党委、政府整体工作部署加以谋划和推进。要结合各地实际,把活动纳入当地社会管理综合治理委员会部署开展的社会矛盾大排查、大调处活动,最大限度地把矛盾纠纷化解在基层、解决在萌芽状态。


第 [1] [2] [3] [4] 页 共[5]页
上面法规内容为部分内容,如果要查看全文请点击此处:查看全文
【发表评论】 【互动社区】
 
相关文章