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福建省司法厅关于开展“千人万件大调解千乡万村创‘四无’”专项活动的实施意见

福建省司法厅关于开展“千人万件大调解千乡万村创‘四无’”专项活动的实施意见
(闽司〔2012〕69号)


各设区市、平潭县司法局:
  为全面贯彻落实中央关于加强和创新社会管理的决策部署,贯彻落实全国、全省政法工作会议精神,充分发挥人民调解在化解矛盾纠纷的基础性作用,为福建经济社会发展提供更加和谐稳定的社会环境,现按照司法部开展矛盾纠纷“大排查 大调解”专项活动和省司法厅开展“法律服务到一线 司法行政促发展”主题实践活动的部署,省厅决定开展“千人万件大调解、千乡万村创‘四无’”专项活动,现结合福建实际,提出以下实施意见:

  一、指导思想

  全省开展“千人万件大调解、千乡万村创‘四无’”专项活动的指导思想:坚持以邓小平理论和“三个代表”重要思想为指导,全面落实科学发展观,认真贯彻全国、全省政法工作会议和省第九次党代会精神,围绕海峡西岸经济区建设的新要求,在各级党委、政府的统一领导下,凝聚全省司法行政系统力量,以维护社会和谐稳定为目标,以充分发挥人民调解作用为核心,以加强基层人民调解组织建设为重点,以开展矛盾纠纷排查调处为主线,动员组织广大司法助理员和人民调解员,深入开展矛盾纠纷排查化解工作,充分发挥人民调解工作在维护社会稳定中的“第一道防线”作用,以实际行动推动福建科学发展、跨越发展。

  二、工作目标

  通过开展“千人万件大调解、千乡万村创‘四无’”专项活动,强化司法所工作人员维护社会稳定的职责,增强预防和化解矛盾纠纷的能力,在调解矛盾纠纷的质量和数量有大幅度增加,每个司法所全年调解纠纷数量不少于60件。通过开展“千人万件大调解、千乡万村创‘四无’”专项活动,充分发挥人民调解“第一道防线”的作用,切实将矛盾纠纷化解在基层、消除在萌芽状态,预防和减少重大纠纷和群体性事件的发生,以县为单位,实现所辖乡镇(街道)60%、村居(社区)90% “无民转刑、无非正常死亡、无群众性械斗、无集体上访”,民间纠纷调解率达98%以上,成功率达95%以上。

  三、工作任务

  (一)“千人万件大调解”活动的工作任务

  1、开展排查。每月定期组织司法所工作人员进村组、进社区、进厂矿、进企业,深入基层一线,深入群众之中,全方位排查摸底,了解纠纷信息,掌握纠纷苗头。同时,开展有针对性的排查,重点排查涉及民生的医疗纠纷、交通事故、拖欠农民工工资、劳动争议、山林土地、征地拆迁、互联网等矛盾纠纷,排查越级上访、治安隐患、群体性事件等苗头线索,做到底数清、情况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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